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13日表示,截至2009年底,全國仍然約有一萬公頃閑置土地,54%左右的閑置土地主要是政府部門原因造成的。
贠小蘇在此間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表示。
贠小蘇說,政府部門原因包括規劃調整、土地經濟糾紛等導致土地不能按期開發。剩余46%左右的閑置土地是企業自身原因造成的。
據贠小蘇介紹,對于這些閑置土地,國土資源部正在安排清查處理,要求各地在2010年1月底之前,基本處理完畢。
贠小蘇表示,閑置土地在處理上需要根據每宗土地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具體處理。總體看,閑置土地是一個動態過程,經過每次清理查處,總量不斷減少,政府、各部門和企業都在共同努力,克服各種困難、問題,促進土地及時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