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2009年成品油價格第三次下調 > 正文
作者:廖小清
汽柴油零售價變動分別為:90號汽油由5.64元/升降至5.50元/升;93號汽油由6.04元/升降至5.89元/升;97號汽油由6.42元/升降至6.26元/升;0號柴油由5.88元/升降至5.72元/升;-10號柴油由6.24元/升6.06元/升。
浙江在線杭州9月29日訊(記者廖小清)9月29日晚,浙江省物價局下發關于降低成品油價格的通知,從9月30日零時起,全省汽、柴油(標準品)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均下調190元,非標準品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按國家規定的品質比率也相應下調。
汽柴油零售價變動分別為:90號汽油由5.64元/升降至5.50元/升;93號汽油由6.04元/升降至5.89元/升;97號汽油由6.42元/升降至6.26元/升;0號柴油由5.88元/升降至5.72元/升;-10號柴油由6.24元/升6.06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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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價格明起每噸下調190元 年內第七次調整
根據通知,成品油零售企業可在不超過各標號汽、柴油最高零售價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體零售價格。
通知指出,對符合資質的民營批發企業最高供應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每噸扣減4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對民營批發企業的供應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價差每噸不小于400元。具體供應價格可在不超過最高供應價格的前提下,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配送到零售企業,最高批發價格按最高零售價格每噸倒扣300元確定。當市場零售價格降低時,批發價格也要相應降低,保持批零價差每噸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發企業可在不超過最高批發價格的前提下,與零售企業協商確定具體批發價格。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嚴厲打擊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成品油市場的穩定。同時要加強成品油市場動態和價格監測,出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