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綜合配套改革三年(2009年-2012年)實施方案》今日正式公布,《方案》透露,年內將向國家申報爭取將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
此《實施方案》以進一步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基礎性經濟制度為重點。列舉的重點改革包括:擬訂專項方案,向國家申報爭取將經濟特區范圍延伸至深圳全市;啟動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各項工作,平穩推出創業板,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加快深港緊密合作、深莞惠一體化進程,積極推進區域合作等。
開征物業稅將簡化房地產稅稅制
《實施方案》明確了備受關注的開征物業稅問題,簡化房地產稅稅制方式,適當探索開征物業稅,合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制定物業稅稅基評估技術標準,建立物業稅稅基評估系統等。
另外,《實施方案》還表明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按照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的原則,探索將沉淀在銀行的資金通過購買國債、理財產品等方式,盤活政府存量資產,提高政府資金收益;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向國家申請發行地方債,并用社;鸲ㄏ蛸徺I地方債,提高社保結余資金的收益率,降低政府融資成本。
培育上市資源 做大做強主板市場
建設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區是深圳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之一。明年起,深圳要啟動金融改革綜合試驗區試點。為此,《方案》明確,將采取以下方式:即支持和配合推出創業板,發展中小企業板,做大做強主板市場,積極培育上市資源;支持本地期貨公司拓展業務,探索設立本外幣債券市場,規范發展私募股權基金;推動中小企業集合發債,加快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等。(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