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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于印發
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通知
國發〔2009〕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當前,國際金融危機對我國實體經濟造成了較大沖擊,物流業作為重要的服務產業,也受到較為嚴重的影響。制定實施物流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不僅是促進物流業自身平穩較快發展和產業調整升級的需要,也是服務和支撐其他產業的調整與發展、擴大消費和吸收就業的需要,對于促進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增強國民經濟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按照《規劃》要求,做好統籌協調、改革體制、完善政策、企業重組、優化布局、工程建設等各項工作,確!兑巹潯纺繕说膶崿F,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
各地區要按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規劃》明確的任務分工和工作要求,做到責任到位、措施到位,加強調查研究,盡快制定和完善各項配套政策措施,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和支持。
國務院
二○○九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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