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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2月12日專電 (記者 樊曦)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2日發布《國務院國資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信息公開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個人和單位可向國資委申請獲取國資監管信息。
據了解,國資委的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國資委的信息公開工作。公開的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不得侵犯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商業秘密。
根據辦法,信息公開分為國資委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除了有關國資委主要職責及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信息,幾乎囊括國有企業監管的各個方面,包括各級國資委所出資企業改革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董事會試點、生產經營、業績考核的總體情況、國有資產的統計信息、企業負責人職務變動及公開招聘情況等。
除了國資委主動公開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填寫《獲取國資監管信息申請表》,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國資委申請獲取相關可以公開的國資監管信息。
辦法規定,國資委信息公開工作機構須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者予以答復。
據悉,國資委還將設立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等場所和設施,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國資監管信息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