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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商文
國資委網站昨日在顯要位置再次刊發國資委副主任李偉于2006年在地方國資委負責人研討班專題講座上的講話。業內人士猜測,目前,正值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海嘯之際。此次舊話重提,國資委意在再次警示中央企業嚴控高風險投資業務。
李偉提醒,高風險業務的“高收益”、“高回報”屬性以及規避風險的功能吸引越來越多國內企業投入其中,而不少企業往往忽視其“高風險”一面,導致在從事高風險業務時發生巨額財務損失,教訓是沉痛的。
李偉強調,目前,一些企業在投資理財時往往被投資產品的“高收益”所吸引,而忽視其相應的“高風險”屬性。“當我們在選擇從事某一項高風險業務時,應當認真分析獲得收益或回報的同時,需要承擔的風險是否在可以承受的范圍內,否則不宜介入。”
李偉表示,從國際上看,近年來一些著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突然破產幾乎都與高風險業務有關,世界各國也都開始關注高風險業務監管。
對于國有企業從事高風險業務的監管思路和主要措施,李偉提出,要積極推進我國金融市場制度化、規范化和國際化發展;加強對企業經營管理層現代金融知識和風險意識的教育培訓;嚴格國有企業從事高風險業務及品種的市場準入許可制度;強化企業高風險業務管理制度化和運作專業化。
從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從事高風險業務已經及即將采取的監管措施來看,已經初步建立起中央企業高風險業務監管制度。李偉表示,下一步,國資委將本著“加強監控、規范操作、規避風險、注重實效”的原則,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高風險投資業務,逐步加大對高風險投資業務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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