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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消費稅每升提至1元
公路養(yǎng)路費等六項收費將取消
12月18日國務院印發(fā)了《關于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通知》。國務院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yǎng)路費、航道養(yǎng)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同時,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國務院同時決定完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理順成品油價格。國內成品油價格實行與國際市場原油價格有控制的間接接軌,以國際市場原油價格為基礎,加國內平均加工成本、稅收、流動環(huán)節(jié)費用和適當利潤確定。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決定,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480元調整為5580元,每噸降低900元;柴油出廠價格由每噸6070元調整為4970元,每噸降低1100元;航空煤油出廠價格由每噸7450元調整為5050元,每噸降低2400元。
這次成品油價格改革,適當壓縮了流通環(huán)節(jié)差價,最高零售價格比目前零售上限價格每噸降低1160元和1270元。折合每升全國平均93號汽油和0號柴油分別降低0.91元和1.08元左右。
上述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發(fā)改委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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