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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 崔燁
上周六出臺的“金融30條”中,首次正式明確 “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研究開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競爭,支持出口貿易”,被扣上“政策性保險業務”帽子的出口信用保險領域有望向市場開放。
保險稅收將獲優惠
“金融30條”對保險行業的具體規定主要涉及非壽險、壽險和保險投資三個領域。重點有四項內容:研究開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引入商業保險公司參與競爭;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引導保險公司以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穩妥推進保險公司投資國有大型龍頭企業股權。其中,第三點前不久公布的 “國九條”中已經明確,其他則是首次對外公布。
中國人壽上分公司高級研究員鄭培明表示,由于領取保險金的時候通常是20至30年之后,通常也不具有其他收入,所以至少應該適用更低稅率。對于一個目前邊際稅率在20%的投保人,其稅前抵扣實際上是提升了25%的利益,如果在領取保險金的時候達不到起征點, 25%其實就是投保人可能在20至30年期間可能獲得的超額收益,這是非常大的吸引力。
國際上對于個人養老保險的稅收優惠是普遍做法,而目前正在研究的稅收遞延并不是力度最大的政策。據他初步預計,每月的抵扣額度應該不會超過500元,以免稅收政策過于向富裕人群傾斜。
在稅收遞延的機制下,投保人將有望在稅前列支保費,在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稅款。由于在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投保人處于不同的生命階段,其邊際稅率有非常大的區別,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對于投保人有非常大的稅收優惠。
這項政策一旦實行,將大大降低個人養老支出,間接鼓勵消費,促進保費收入的快速增長。
出口信用保險將松動
一直以來,我國可從事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的只有一家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據了解,大地財險和華泰財險一直有計劃申請開辦出口信用保險業務。
對于覬覦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已久的外資信用保險公司而言,政策門檻的松動也可能是一個利好信號。在我國出口信用保險市場尚不對外放開的前提下,外資信用保險公司目前只能向國內企業提供咨詢、信用評級等服務性業務,或與我國保險公司合作“曲線”進入國內貿易保險領域。一家全球信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稱,“目前尚不清楚 ‘金融30條’中提及的商業保險公司中是否包括外資。 ”
光大證券保險分析師肖超虎認為,引入商業保險參與競爭,對出口貿易有積極意義,也為商業保險公司提供了一片新的市場,但由于其只占非壽險市場份額不足2%,因此影響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