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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12年,商業銀行并購貸款業務正式“松綁”。12月9日,銀監會公布了《商業銀行并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標志著銀行貸款在股權投資領域放開。
據悉,工商銀行(601398.SH)、建設銀行(601939.SH)、交通銀行(601328.SH)、中信銀行(601998.SH)等都在積極爭取開展并購貸款業務。理論上,未來的并購貸款規模有望接近9000億元。
短期內難大規模發放
并購貸款放行是落實中央擴大內需“國十條”和確定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金九條”政策之舉。
按照《指引》規定,商業銀行全部并購貸款余額占同期本行核心資本凈額的比例不應超過50%。光大證券銀行分析師金麟給記者大致算了一筆賬,現在上市銀行總資本為1.74萬億元左右,也就是說并購貸款的規模理論上將接近9000億元左右,而這僅僅相當于目前銀行貸款規模的5.4%。
作為《指引》起草小組成員之一,工行投資銀行部重組并購處處長程斌宏認為;“中國并購市場正在成為全球并購市場中一個極具活力、快速成長的市場。雖然金融危機使得部分企業出現經營困難甚至破產,但也看到收購機會增加。再加上中國經過多年來大量新建項目的投入,很多行業都出現產能過剩,以后可能不會一味的投資,更多是以收購的方式來整合資源,合理資源配置。”
不過,出于風險管理能力的考慮,銀監會《指引》中給商業銀行設定了五道門檻:良好的風險管理和內控機制;貸款損失專項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資本充足率不低于10%;一般準備余額不低于同期貸款余額的1%;有并購貸款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專業團隊。
宏源證券金融行業分析師胡建軍分析,僅從資本充足率、一般準備余額率兩個硬性指標來看,根據已上市銀行的中期報告數據顯示,民生、中信、中行、寧波銀行一般準備提取情況不足1%,分別為0.96%、0.7%、0.8%、0.9%;而民生、浦發、華夏、深發展四家銀行資本充足率不足10%。
由此看來,雖然門檻不高,但有些銀行還是被排除在并購貸款之外。“但這不排除一些銀行在三季度增加一般準備提取以達到1%的規定,另外華夏、民生、浦發銀行在三季度都有發行次級債補充資本金的安排,例如華夏銀行已經發行完畢,資本充足率應該在10%以上了。”胡建軍補充道。
建行投資銀行部某高層告訴記者,并購貸款業務需要綜合考慮宏觀經濟形勢、國家產業升級政策、行業整合機會以及銀行自身的商業利益。“雖各家商業銀行都有一定的項目儲備,但是短期內相信不會出現一哄而上的現象。”
“有人才和機制準備的大型銀行,其并購貸款的啟動會快一些,但是真正形成規模,至少得一到兩年時間。”金麟認為,“這個業務一方面可以給銀行帶來凈利息收入,更長遠的戰略意義在于并購貸款開閘意味著銀行有更多的利器‘入侵’券商的傳統領地,向企業提供一攬子投資銀行服務,包括并購貸款,這為銀行的綜合經營埋下了伏筆,銀行可以強化客戶鎖定能力,拓寬銀行手續費、傭金收入。”
風險把握
不過,并購市場的樂觀前景并不能消除銀行對并購貸款的風險顧慮。工行程斌宏舉例說,并購不成功會影響銀行的還款來源,這是并購貸款的高風險所在。
此外,某股份制銀行投行部人士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上市公司應該是并購的主力,但今年7月份,證監會曾發布了《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意見稿)》,對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資格實行許可制。“銀行獲得上市公司財務顧問的審批程序還比較多,這或許會形成商業銀行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顧問業務的障礙,因為如果證券公司做顧問,商業銀行做并購貸款就有可能造成信息不對稱,并購風險難以把握。”
據悉,要開展并購貸款業務的銀行都須向銀監會報備該業務有關的具體操作流程設計。《指引》還對并購交易的杠桿率做了限定,即并購的資金來源中并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高于50%。
銀監會監管二部主任樓文龍告訴記者,并購貸款在風險管理、把握宏觀導向、產業導向以及企業經營狀況、財務數據分析方面的要求比普通項目貸款更高。某國有商業銀行投行部人士也表示,將來對并購企業在信用等級、投融資能力、經營管理能力、盈利能力、資產負債率等方面有更嚴格的要求。
北京寰宇萬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唐海瑞告訴記者,國外銀行決定發放并購貸款時,首先會將該并購案例與同行業的并購作對比,看并購的價格(如PE)是否合理,若貸款人(并購方)出價遠高于行業平均水平,銀行發放并購貸款就會比較謹慎。
其次,銀行會對被收購方的歷史經營狀況進行考察,并對并購完成后企業收益狀況和是否能夠產生足夠的現金流進行評估。最后,企業自有資金的比例也就是并購杠桿大小的使用也將決定貸款的發放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