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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財政部昨日公布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全文。汽油和柴油的消費稅保持不變,仍按照“從量定額”征收,稅率分別為含鉛汽油0.28元/升,無鉛汽油0.20元/升,柴油0.10元/升。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前段時間有專家“通過大幅度提高成品油消費稅來替代燃油稅”的建議沒有被采納。
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還調高了大排量小汽車的消費稅率,并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以及實木地板等列入消費稅征收物品范圍。
針對成品油消費稅的問題,東方證券石化行業分析師王晶認為,成品油消費稅和日前呼聲甚高的燃油稅并不是一個概念,成品油消費稅每年都會征收,并且此次稅率與調整前持平,這表明成品油消費稅并沒有取代燃油稅。(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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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費方案基本成型
減少10萬公里收費公路
臨近開征時間表,燃油稅費改革方案正在走向明朗。記者近日從權威人士處獲悉,即將啟動的燃油稅費改革,很可能將采取提高現行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方式替代養路費等收費,并限時撤銷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點。但此消息尚未得到官方的確認。
近年來頗受詬病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問題,也納入到了此次燃油稅費改革一攬子方案之中。據測算,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可撤銷站點1925個,減少收費公路里程10萬公里 (20萬里)。而對于占8.7%的經營性二級收費公路,方案考慮其是由國內外企業投資經營的,將由各地視情況逐步取消。 (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