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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增逼存”:國土督察上海局土地調控新政首試上海
見習記者 趙飛飛
一份《共建保障上海科學發展土地管理新機制的試點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將注定再次把上海推向全國土地調控的最前端。
《試點方案》由國家土地督察上海局(以下簡稱“上海局”)和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聯合起草。
本報記者從上海局獨家獲得的7000多字的《試點方案》顯示,該方案主要圍繞建立“共同責任、土地節約利用、土地宏觀調控、土地執法監管”四大機制展開。
上海局辦公室主任趙鳳江對本報記者表示,該試點是首次由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與地方政府共同制定,將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指導上海土地發展與執法督察工作,這也為全國土地督察制度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借鑒。趙本人此前是黑龍江土地整理中心主任,全程參與了上海局的籌備工作。
四大機制
上海局人士對本報透露,此前,上海市長韓正赴京時曾趕往國土資源部,拜會了徐紹史部長,商談部市合作事宜。
而9月8日,久經籌備的此份《試點方案》也通過了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韓正在會上表示,如果把上海都搞成建設用地,后果是不可想象的。上海是最應該將集約用地做到極致的城市。
此份旨在建立“四大機制”的試點方案,在第一條建立“共同責任機制”中,完善耕地保護責任制成為首當其沖的問題。按方案規劃,上海對區、鎮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進行確定,并與職能部門負責簽訂保護責任書,試行問責制。
在第二條重心——“建立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機制”上,對用地單位“按標準供地-合同管理-績效評估”的全過程監管和在嚴格控制增量用地的前提下,加大存量用地的盤活力度,形成消化利用閑置土地的倒逼機制的“控增逼存”措施,也格外引人注意。
按要求,未來上海市中心的老廠房、倉儲用地、傳統商業街以及開發區的再開發將成為房地部門的工作重點,以求盤活城市空閑、閑置和抵消土地。
而以此相配套,《上海市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實施辦法》、《上海市閑置土地處理辦法》、《上海市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監督管理辦法》等三份地方政令也在加緊研究中。
對于“土地宏觀調控機制”上,“新上項目有保有壓、原有項目有進有退”,則成為進一步的工作指導,以求保障上海經濟的合理增長。
而在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上,不難看出方案制定者的煞費苦心。僅在健全土地違法預防機制上,方案便將上海擁有耕地的10個區劃分為29個責任區,每個區配備充足執法人員巡查;鄉鎮土地管理所也需每日巡邏,對違規用地需“當天發現,當天上報”;衛星遙感圖定期檢查,前后對照,獲得變化的圖版信息。從而實現“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
按進度,2008年~2009年,上海的選擇若干區縣和開發區將作為試驗區,先行試點。據上海局透露,浦東新區、金山區、楊浦區、漕河涇開發區、張江高科技園區、南匯開發區等有望進入實驗;2009年~2012年,在實驗區試點基礎上將向上海全市推廣。
上海局進一步表示,作為國土督察區域性部門,上海局將在國土督察方面先行一步,積累經驗,對全國發揮示范作用。
上海局在行動
最近兩年,國家土地督察局的亮相,引起了外界的廣泛關注。而上海局的轄區——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和寧波市、廈門市,國土面積逾23萬平方公里,均為沿海相對發達地區,這也使得其更受外界關注。
成立5個月以來,位于上海徐家匯大木橋路的上海局一直行事低調,其辦公樓下大門甚至沒有掛出牌匾。
“我們現在工作強度相當大。”趙鳳江告訴記者,上海局有42個人員編制,“平日里各個科室的工作人員一般奔波在上海局分管區域的督察之中,所以辦公室里人氣不是很旺。”
剛剛從浙江調研回滬不久的趙鳳江透露,目前還有一組同事奔波于寧波,進行衛片督察。
本報記者了解到,上海局籌備成立以來,各項工作收效甚豐,這亦為試點鋪墊了良好的基礎。
自土地執法百日行動以來,上海新發生的違法用地面積控制在新增建設用地面積的3%左右,工商企業違法用地基本得到了制止,新農村建設和市政公益類項目未批先用總量呈下降趨勢。
在今年上半年,上海新發生違法用地45宗,面積22.7公頃,與去年同期相比,宗數下降47%,面積下降80%。
截止到今年6月底,上海2006年度發生的違法用地中面積占78.2%的已經拆除和消除,2007年度、2008年度分別有73.6%、59%的違法用地被拆除和消除。
“四大機制的建立以外,目前我們也向國土資源部匯報,結合上海經濟發展的特殊情況,希望部里協調解決一些問題。”上海局人士透露。
比如,由于上海的重大項目較多,在實行“占補平衡”時,上海對耕地的補充主要靠灘涂圍墾,而灘涂圍墾周期較長,上海市目前希望國土資源部能在此一項,在時間上給予一定延時支持。
“同時,上海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變革試點、浦東新區實行土地規劃計劃管理辦法改革試點、將上海列為城市建設用地增加和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的試點。三大調整也亟須部里頭協調解決。”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