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浪財經 > 國內財經 > 反壟斷法8月1日實施 > 正文
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將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為正確適用反壟斷法,審理好與反壟斷法相關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依法履行好審判職責,切實審理好各類反壟斷案件。負責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業務的審判庭,要切實審理好涉及濫用知識產權的反壟斷民事案件以及其他各類反壟斷民事案件。
通知要求,當事人因壟斷行為提起民事訴訟的,只要符合民事訴訟法和反壟斷法規定的受理條件,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并依法審判。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