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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法實施進入讀秒
8月1日起,《反壟斷法》將正式實施。國家發改委、商務部、工商總局將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的協調下開展各自的執法工作。
荊楚網消息 (楚天都市報) 這部被寄予厚望的“經濟憲法”,帶來了怎樣的民生利好?昨日,記者采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喬新生教授。喬新生稱,《反壟斷法》實施后,有三類壟斷行為都將受到約束。
“串通漲價”有法律約束
首先是聯盟漲價等壟斷協議行為將有法律規范。《反壟斷法》第七章中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制造“油荒、電荒”將受罰
另一種行為是壟斷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例如,每到油價上漲之前,市場往往會出現加油難,部分加油站故意停止、限制供應燃油。
對此類行為,《反壟斷法》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的士”不再清一色本地產
行政性壟斷也在限制范圍內。比較明顯的是,各大城市暗中限定經營出租車業務的單位或個人采購本地有汽車企業生產或銷售的汽車。《反壟斷法》實施后,這些帶有行政色彩的壟斷行為將得到限制。(張樂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