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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7旬珠寶大王謝瑞麟入獄 誓言要東山再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1日 09:40 中國新聞網
謝瑞麟珠寶(國際)創辦人謝瑞麟父子,非法回傭及盜用公款罪成,分別判囚39月及60月;發根斑白的謝瑞麟與其余被告實時由囚車押往服刑。 (來源:文匯報) 香港謝瑞麟珠寶(國際)創辦人謝瑞麟父子串謀公司高層提供1.7億元非法回傭及盜用公款案9日判決。年屆7旬的謝瑞麟被判囚3年3個月,其3子謝達峰則被判囚5年。法官怒斥案件打擊香港商業繁榮之核心地位,并耗用大量公帑調查。一代傳奇“珠寶大王”謝瑞麟在老年鋃鐺入獄,惟他未有言棄,9日透過代表資深大律師發表“永不言敗”宣言,誓言:“兩年多出獄后會東山再起、再次打天下。” 綜合香港媒體報道,謝瑞麟代表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判刑后探望謝瑞麟。謝華淵表示,謝瑞麟希望透過他多謝各界對他的關心,指謝瑞麟今判囚3年3個月,扣除假期,實質只需入獄2年1個月左右,他已作出最壞打算。 謝瑞麟在羈留中心內以積極、認真的語氣,希望向傳媒宣言:“兩年后會出來東山再起!”不過,謝華淵指謝瑞麟未有透露“東山再起”的實質詳情。 區域法院法官鮑理賢昨花上兩小時宣讀判決書。法官判處案中5名被告,入獄3年3個月至5年。 據悉,法官判刑時形容案情非常嚴重,案件持續一段非常長的時間,說謊已成為謝瑞麟公司的營運模式。法官鮑理賢強調續指,眾被告用大量時間及金錢去提供非法回傭及掩飾罪行。涉案罪行打擊本港商業繁榮之核心,牽涉多名上市公司管理層參與貪污實在罪加一等。 法官強調,案件嚴重判刑無可避免。由于涉案罪行的調查工作異常困難,在搜證工作上,無可避免須要檢控一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時間,是次檢控這宗案件耗用了大量公帑。 法官補充,就首項控罪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他采納4年的起刑點。法官指就有關貪污的嚴重罪名,他采用如此低的量刑起點,可謂是寬大仁慈的處理手法。另外針對71歲的謝瑞麟,法官指他獲大批名人、公益團體撰寫求情信,力陳他是一名成功又熱心公益的傳奇商人。惟法官慨嘆,謝瑞麟這些大量良好聲譽的證據,更突顯被告從一片歌頌聲中跌墜的悲哀。 案中5名被告年齡由40至71歲,依次為謝瑞麟珠寶前主席謝瑞麟、主席謝達峰、前副主席及財務董事鐘婉玲、前副主席兼行政總裁溫比得,及前高級陳列室推廣經理王庭芳。5人共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串謀偽造帳目等共8項罪名。法官于上月24日裁定8項控罪全部罪名成立。 控罪發生于96至05年間,眾多被告策劃設立秘密回傭制度,向旅行社員工和導游提供秘密傭金。同時決定開設多間本地及離岸海外空殼公司,將虛構向離岸公司發放的酬金,用作提供非法回傭。此外,謝瑞麟于02年向高層同謀稱等錢應急,在兩名高層的協助下,藉提高其中一名高層的花紅,盜取公司50萬現金。后來謝達峰亦“有樣學樣”以類似的手法挪用公司款項3個月內替次被告取得88萬元。及后謝子又藉“花紅”名義再挪用公司200萬元人民幣。 另據報道,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謝氏父子判刑后,往法庭羈留中心與謝瑞麟見面后表示,謝瑞麟對淪為“階下囚”樂觀面對,但對被裁定串謀偷竊罪名成立深深不忿,對于有報道指他誠信有問題上反應激烈。他堅稱自己是殷實商人,聲言“我不是賊!”據謝華淵透露,案中5名被告均會被送往赤柱監獄服刑,謝瑞麟相信會被安排入住羈留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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