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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位代表建議修改新勞動合同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5:25 華夏時報
立法本意和實際效果之間出現“落差” 本報記者 鄭 重 北京報道 “新《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更多的權利,其立法本意是先進的、超前的,是值得肯定的。但不得不承認,新《勞動合同法》立法本意和實際效果之間卻出現了巨大的‘落差’,這可能是立法者始料未及的。” 3月12日,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全國人大代表劉錫潛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說出了這樣一番話。 劉錫潛是山東禹王集團董事長,他剛剛提交的“關于修改新《勞動合同法》的議案”得到了山東代表團38位人大代表的響應。 “兩會”期間,這部已經正式實施的法規引起的爭議聲綿延不絕。 爭議不斷 “其實,早在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前,要求修改的聲音就已經滿天飛。”一位參與新《勞動合同法》立法的專家對《華夏時報》記者說,就在“兩會”之前,已經有人將對《勞動合同法》的不滿傳遞到高層。 此前,不少聲音還把外企“逃逸”的主要原因歸結到了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上。 國外資金的撤離被描述得有板有眼:103家韓資企業從中國“逃逸”;在中國雇有11300名中國工人的日本的奧林巴斯,決定在2009年前把中國的兩座工廠合并為一座,并將本打算投入中國的大量資金轉投越南;有500多家臺資企業搬離廣東東莞…… 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黨組副書記宋北杉建議,制定《勞動合同法》實施細則要充分考慮民營企業特別是民營中小企業吸納就業量大、利潤空間小、承受市場波動能力弱等特點,不僅要充分體現我國基本國情,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同時也要扶持民營中小企業發展。 “包括海信集團的周厚健代表、濰柴動力的譚旭光代表都表示支持這個建議。”劉錫潛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在他看來,如果立法者忽略了我國現階段的國情,對勞動者的保護矯枉過正,使法律與實效脫節,那不僅不能保障勞動者的權益,束縛企業的發展,還會對我們整個民族競爭力的提升產生不利的影響。 成本壓力 顯然,新《勞動合同法》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成本壓力。 “新《勞動合同法》給企業帶來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勞動力成本的提高,就服裝業來說,成本至少提高了5%,讓我們這些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壓力很大。”一位從事服裝業的代表對記者說。 新《勞動合同法》公布后,安永、普華永道等著名會計師事務所所做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現在國內尋求將企業轉移到越南、印度的人不少,有些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甚至選擇結業關閉,因此,報告中呼吁,我國的經濟基礎并沒有達到歐美發達國家的水平,而人口卻比他們高很多,現在非常需要這些外資和民營企業,來保證低文化層次人群的就業。 劉錫潛拿歐洲國家為例來表明自己的擔心:一些歐洲國家,因過度的福利制度,讓企業在選擇員工時顧慮重重。雇主們寧可投資先進設備,以盡可能減少人工,用高效率來削減在雇人方面的成本風險。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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