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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快救災法立法進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0:44 中國經濟時報
孫東輝 記者孫東輝 孟歌北京報道 提起春節前后的雪災,全國人大代表、安徽省民政廳廳長劉健記憶猶新:“這是安徽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受影響程度最深、經濟損失最嚴重的一次雪災。” “救災工作無法可依的現象,越來越不適應依法行政的要求,也制約了救災工作的開展”。劉健建議,應加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救災法》(下稱《救災法》)立法進程。 目前,我國已經制定的《防洪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在規范災害管理活動和調整救災行為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上述法律法規調整的范圍主要是防洪、防震、搶險等某一領域或行業的災害管理方面。劉健認為:“這些法律沒有對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和恢復重建等有關受災群眾生活安排和救援方面做出規定,目前主要依靠政策來規范和管理救災事務,顯然不適應國家關于依法行政的要求。”劉健表示,鑒于《救災法》立法的協調難度,建議加強對救災立法工作的領導,組成起草《救災法》工作領導小組,由全國人大牽頭,民政部、國務院法制辦主持起草,財政、發改委、交通、教育、農業、水利、國土、衛生、建設、氣象、地震、電力、電信等部門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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