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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博士轉移財產256萬元被判刑一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0:21 上海商報
35歲博士老賴執行中“玩貓膩” 轉移財產256萬元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商報記者 金莉娜 嚴劍漪 惡意變更法定代表人、隱瞞公司辦公事實、虛構債務騙取法院裁定、將財產私自轉移支配……今年35歲的博士生李風耍盡手段與執行法官“捉迷藏”。昨天下午,浦東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風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李風是家族企業——千世集團的實際掌控人。2004年5月,千世集團下屬的上海千世鋼結構有限公司、上海點式幕墻工程有限公司與昆明新世界飲食娛樂策劃管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此后雙方發生經濟糾紛。2006年6月,經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李氏家族企業中的這兩家公司應退還新世界公司工程款177萬余元。三個月后,云南方面的法院經上海市高院委托浦東法院執行。李風很焦急,開始盤算起如何逃避法院執行。 第一步,他想到了變更法定代表人,將公司股東及法人變更為與李家無關的人,找個外人來代任公司法人代表,降低李家風險。這個人選就是公司新來的業務員徐某。 第二步,就是隱瞞公司資產。2006年11月底,一家川汽公司將30萬元工程款歸還給千世鋼結構公司,李風立即將此款轉移到家族企業的其他公司賬戶內。12月25日,川汽公司又給付了千世鋼結構公司4張價值110萬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李風再次如法炮制,將款項匯至他處。 第三步,開始虛構債務。2007年1月,李風和黃某(另案處理)簽訂了虛假的還款協議,稱拖欠黃某債務116.2萬元,并將虛假的還款協議拿到成都市公證處進行公證確認,黃某隨即前往成都當地法院“申請執行”,騙得該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就這樣,李風將到手的工程款116萬元全部“移”到了黃某的賬戶內,導致浦東法院執行再次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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