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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總局將建立上市企業環境信息通報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13:00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北京2月25日電(記者王冬梅)國家環保總局25日發布《關于加強上市公司環保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解釋說,限制污染企業過度擴張除了加大環保執法監督力度之外,還應運用成熟的市場手段,包括限制其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兩個方面實現。 潘岳指出,目前中國的資本市場環境準入機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環保監管依然缺乏,導致某些“雙高”企業或利用投資者資金繼續擴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資后不兌現環保承諾,環境事故與環境違法行為屢屢發生。在國家宏觀調控和節能減排政策不斷強化的大趨勢下,潛伏著較大的資本風險,并在一定程度上轉嫁給投資者。加強對上市公司的環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會責任,披露環境信息,不僅可以促進上市公司改進環境表現,更有助于保護投資者利益。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對自身環境信息的披露還很不到位。根據新出臺的意見,環保總局一方面將向證監會及時通報并向社會公開上市公司受到環境行政處罰及其執行的情況,公開嚴重超標或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設項目嚴重環評違法的上市公司名單。另一方面,環保總局還將選擇比較成熟的板塊或行業開展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編制并發布中國證券市場環境績效指數及排名。 “總之,由于上市公司的經濟總量和環境影響越來越大,綠色證券能否促使社會籌集的資金投向綠色企業,廣大股民綠色選擇的經濟權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環保責任,將決定著我們能否把資本市場變成推動節能減排的經濟杠桿,也決定著整個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建設的進度。”潘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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