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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陽法院昨日受理吳英案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10:19 浙江市場導報
作者:陳彤 厲園園 朱姍姍 《市場導報》記者獲悉,東陽法院昨日受理了東陽億萬“富姐”吳英及其本色集團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同時被起訴的還有林衛平等7人。該案曾被列入2007年度浙江省十大經濟案件之一,并倍受社會各界及媒體關注。 據東陽市檢察院審查查明: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名東陽市本色商貿有限公司)自2006年4月13日成立以來,其法定代表人吳英在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業務資格的情況下,采取書面或口頭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資、資金周轉等名義,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在義烏、東陽、寧波等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共計7.2億余元。 而在公司成立之前,吳英個人以相同的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共計1.27億余元,所吸收資金被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吳英用于償還本金、支付利息、公司經營及個人使用等,目前尚有5.37億余資金沒有歸還。 另據查明,自2005年下半年以來,林衛平、楊衛陵、楊衛江、楊志昂等人采用書面或口頭承諾還本付息的方式,以借款、投資、資金周轉等名義,在義烏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其中林衛平向71人、1個單位非法吸收存款8.65億余元;楊衛陵向31人非法吸收存款1.65億余元;楊衛江向12人非法吸收存款7060萬元;楊志昂向9人非法吸收存款6635萬元,上述吸存資金均被4人高息放貸給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及吳英等人。 據悉,在吳英實施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過程中,徐玉蘭受吳英之托幫助其向14人非法吸收存款2765萬元;駱華梅、楊軍介紹吳英向林衛平非法吸收存款并從中賺取介紹費各300余萬元,楊軍介紹吳英向楊衛江非法吸收存款并從中賺取介紹費24萬元。 東陽市人民檢察院認為,嫌疑人的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秩序,故于2月21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提起公訴,并依法追訴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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