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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央企業績考核加強行業對標對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 08:18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企業戶數原則上不低于12戶 證券時報記者 鄭曉波 本報訊 國資委日前發布《關于認真做好2008年度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央企進一步強化對部門、子企業及員工的績效考核,探索建立健全對企業負責人副職的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對企業自主創新、節能減排和境外子企業資產經營的考核制度,健全國有資產經營目標責任制,努力實現“精準”考核。中央企業要進一步完善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業績上、薪酬上,業績下、薪酬下”。 《通知》稱,完善業績考核目標確定機制是落實“精準”考核的重要內容。為此,《通知》要求,中央企業要認真貫徹執行《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補充規定》,進一步提高企業發展規劃和預算編制質量,提升準確預報考核目標能力。中央企業要認真分析企業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加強對“短板”指標的考核,促進提高企業發展質量。2008年中央企業考核目標的確定,實行“縱向對比”與“橫向對比”相結合原則,加強行業對標;鼓勵企業自加壓力,提出富有挑戰性的目標,企業指標完成值和目標值的偏差應當控制在合理范圍內。 “開展行業對標是業績考核工作‘上水平’,促進企業向國內外優秀企業看齊的重要措施。”《通知》稱,為此,中央企業要認真做好行業對標工作,根據企業所處行業和發展戰略,樹好標桿。標桿企業的選擇,要注重數量和質量,既要符合企業實際,又要具有一定的先進性,對標企業戶數原則上不低于12戶。對于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的企業,應積極尋找國際先進企業對標;其他企業應努力將國內具有代表性的先進企業納入標桿范圍。 根據《通知》,在2008年度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中,對于石油石化、電信、礦業開采等企業規模大、國內同類企業戶數較少的中央企業,應與國際大型企業開展對標;對于軍工、冶金、建筑、商貿、電力、科研等行業的中央企業,可開展中央企業間的相互對標;其他中央企業依據2008年國資委制訂的《企業績效評價標準值》開展行業對標。 根據中央企業負責人工作會議精神,第三任期中央企業將全面開展經濟增加值考核。為此,《通知》指出,2008年國資委繼續鼓勵中央企業積極開展經濟增加值考核工作。中央企業應積極在子企業中開展經濟增加值考核試點。已經開展經濟增加值考核試點的中央企業要研究分析改善企業經濟增加值的關鍵環節,探索提高企業經濟增加值的管理機制、管理措施和配套規章制度。 《通知》還要求,進一步探索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試點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進一步做好試點企業與整個中央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的銜接工作。各試點企業董事會應依法履職,根據《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指標體系、考核程序、激勵約束等條件,結合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和完善具體的考核辦法。試點企業應加強與國資委的溝通,在制訂考核辦法、確定考核目標、核定考核結果、實施薪酬激勵方案等方面,與國資委充分進行事前溝通,并進行事后備案。為做好試點企業與整個中央企業考核工作的銜接,各試點企業應根據通知要求,向國資委及時報送有關業績考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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