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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監會將并表監管銀行集團旗下投資機構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2:05 新京報
本報訊 (記者 殷潔)面對混業經營的趨勢,銀監會也試圖“全盤”把握銀行集團的各種潛在風險。銀監會昨日公布了《銀行并表監管指引(試行)》,今后與銀行集團相關的被投資機構也將納入監管體系,其中包括整體資本充足率須達標、內部交易要遵循市價等。 整體資本充足率應達標 根據《指引》,不僅銀行控股或有控制權的被投資機構納入并表監管,那些銀行不具備控制力但根據風險相關性對銀行集團整體風險具有影響的被投資機構也將納入并表監管范圍。 而目前,大型銀行通過境外層層設立控股公司收購兼并境外金融機構,或者借助控股公司整合現有金融機構,已經形成了實質上的金融集團。近兩年來,上市銀行更是動作頻繁,通過設立合資基金公司、收購境內外金融機構股權的形式,實現綜合布局。僅僅對單個銀行本身進行風險評估已經不符合目前的實際經營情況。 據《指引》要求,在并表監管后,銀行集團整體要達到資本充足率的法定要求(目前銀行資本充足率要求不超8%)。同時,在銀行集團設立附屬機構時,銀監會將考慮銀行集團的公司治理機構和并表管理能力。對于公司治理結構不利于內部信息傳遞和實施并表監管措施的銀行集團,銀監會將不批準設立附屬機構。 內部交易要遵循市價 除了整體資本充足率、建立大額風險暴露的預警報告制度之外,銀行集團內部的交易往來也將受到嚴格監管。據《指引》要求,銀行集團內部的資產轉讓需要以市場交易價格為基礎。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后銀行集團的內部往來、內部交易和業務合作都將大大增加,這也容易對母公司的風險狀況造成潛在影響。因此監管部門將關注通過內部交易形成的風險轉移,特別是非銀行機構與銀行之間的風險轉移。 而一旦銀行集團的安全性和穩健性受到影響,銀監會將要求銀行與控股股東、附屬機構和其他關聯方之間及時實施風險隔離措施,包括限制向控股股東分紅或進行股份回購,限制資產轉移等。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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