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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限制促銷必需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5日 06:56 新聞晨報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 大型超市不得限時限量促銷糧、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違者將受到最高10萬元的處罰。昨日起至3月3日,《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送審稿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上征求意見。 送審稿所稱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是指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百貨店、購物中心、超市、倉儲式會員店等零售店鋪。根據新規,開展促銷活動應在營業場所主要入口處或者店堂內顯著位置明示促銷原因、促銷方式、促銷期限、促銷規則、促銷商品的范圍,以及相關限制性條件等內容。凡有不參加促銷活動的商品,不得宣稱全場促銷。此外,商家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如果商家違反送審稿規定,沒有書面報告促銷活動有關情況,利用返券(卡)方式開展促銷活動、并導致消費者聚集造成安全隱患,或者對生活必需品限時限量促銷,將受到1萬至3萬元的處罰。限時限量促銷情節嚴重的商家還將處3萬至1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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