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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聯合公布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 11:27 商務部網站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聯合公布《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 為加強中央儲備糖管理,確保將儲備糖用于抗災救災,確保儲備糖數量真實、質量合格和儲存安全,做好儲得進、管得好、調得動、用得上,有效發揮其作用,2008年1月31日,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公布了《中央儲備糖管理辦法》。 中央儲備糖是指國家為實施市場調控、應對重大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引發的市場異常波動而儲備的食糖,包括儲備原糖和儲備成品糖。《辦法》規定了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在中央儲備糖管理中職責分工,對中央儲備糖的入儲及加工、在庫、輪換、出庫和動用、質量等各個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辦法》設定了相應的處罰條款。 《辦法》的頒布實施有利于各有關部門更好地履行中央儲備糖管理職責,使中央儲備糖工作更加制度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更好地滿足國家宏觀調控的需要。《辦法》將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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