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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社會保險基金最終應實現全國統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04:03 第一財經日報
趙杰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各險種的基金統籌層次大多為市縣一級。“這種較低層次的統籌影響了統籌效果的發揮和勞動力的跨地區流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稱。 這種情況將有所轉變。23日首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社會保險法草案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的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就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統籌層次的相關問題,《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專訪了多次參與草案起草討論的專家、對外經貿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孫潔。 《第一財經日報》:草案規定,我國社會保險各險種的基金統籌層次將由目前的市縣一級,上升到省級,這是基于哪些因素的考慮? 孫潔:統籌層次是必須提高的,也是專家學者層面長久呼吁的。因為社會保險本身具有互濟功能,在各險種之間、各地區之間,應該相互支持,風險共擔,但一直以來統籌存在于市縣一級,導致統籌層次過低,無法協調各地區間利益。 就現實而言,我國東部經濟發展水平較高,居民所繳納的社會保險基數相對較高,這些地方的城市可能有余缺,而西部很多城市卻相反,不但收不上來,而且支出較多。但是按照現有的統籌方式,東西部之間根本不能相互支持。 草案規定的只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省級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還需要有一個等待時間和推進步驟。因為就目前的條件看,醫療保險要實現省級統籌很困難。 不過,草案的這一規定表明了一種方向,就是要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的社會統籌能力,進而打破地區分割的局面。我一直的想法是,最終目標應該是全國統籌。 《第一財經日報》:但有一種擔心認為,即便省級統籌還是需要時間和能力的。 孫潔:我提出全國統籌的目標,并不說明我認為現在的規定(省級)不好,相反,這一規定應該是符合現實的,因為現在我們最需要的是省一級范圍內的統籌。這部法律能夠出臺本身就將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現實中,其實連養老保險也一直沒有實現省級統籌,更不用說醫療保險等險種了,所以,這一工作的推進必然是有步驟、有計劃的,不可能一蹴而就。 對于政府部門下一步的做法,我一直以來的建議是伴隨下一步政府管理體制改革,實行社會保險垂直化管理,各地社保局獨立發揮作用,從而避免地方政府干預,并加強基金監管。 《第一財經日報》:伴隨統籌的問題,草案第41條規定了個人跨地區流動或者發生職業轉換需要轉移接續社會保險關系的,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辦理。我的理解,這是不是就是說基本維持現有做法? 孫潔:這個問題的確和統籌問題一脈相承。現實中,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異較大,各地的社保制度也不統一,所以各地的做法很不相同。一個在蘭州工作的人到了上海,后者可能就不會接受他的社保,因為兩地繳費基數差別很大,社保的流轉承接很難實現。 所以,跨地區流動人口和職業轉換人口的社保轉移接續問題,需要在各地實現統籌的基礎上,克服現有障礙來解決,在現有條件下不好解決。 《第一財經日報》:如你所說,雖然有諸多現實問題存在待解決,但是法律出臺本身就是一件好事,那么你對它的整體評價如何? 孫潔:從積極的方面看,這部法對于政府在整個社保制度中的職責給予了很明確的規定,費用征收部門、基金運營和管理部門、行政管理部門、經辦機構等各自職責規定得也比較明確,雖然有個別定位從我們專家層面還有不同意見,但是畢竟這是初次審議,在后面的審議過程中,希望能夠更加完善。 當然,這部法在我看來還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我一直認為個人賬戶的管理應該單獨成節,因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有個人賬戶,但是草案對其只給了一個條款的規定。 另外,就信息披露制度我認為現有規定還是不夠充分的,我的想法是經辦機構有義務定期公布相關繳付數據。類似的制度應該建立。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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