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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加強支付信用信息管理 篡改儲戶信息罰3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9:53 新聞晨報
據北京晨報報道 中國人民銀行18日發(fā)布公告稱,為規(guī)范支付信用信息的采集、加工、使用等行為,加強支付信用信息管理,改善支付信用環(huán)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央行制定了《支付信用信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如果未準確、完整和及時向監(jiān)管機構報送,或虛構、篡改單位和個人支付信用信息,將被處以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篡改、毀損或泄露支付信用信息,或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惡意串通,提供虛假支付信用信息的行為也將被處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管理辦法有望在明年3月1日正式執(zhí)行。企業(yè)和個人擅自開立空頭支票的行為將被記入央行的征信系統(tǒng)。征求意見稿將支票違規(guī)分為3個等級,其中C等級最嚴重。個人如果支票違規(guī)次數在6次以上或累計金額在20萬元以上將被列入C等級。支付違規(guī)分級情況擬納入單位和個人的信用報告。對存在嚴重支付違規(guī)行為的單位和個人,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有權依法拒絕為其辦理部分或全部支付結算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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