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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鄭曉波
國資委昨日發布通知稱,2007年作為試點,對國資委所監管企業2006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進行收取,其中,企業稅后利潤按標準減半收取。根據國資委安排,150余家中央企業將于12月20日前按規定申報交納。
國資委昨日在其網站上公布了《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央企業稅后利潤上交比例表》。該表明確了執行三類不同應繳紅利方案的具體央企名單。根據此前已公布的《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管理暫行辦法》,央企應交紅利的比例,區別不同行業,分三類執行:第一類為煙草、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煤炭等具有資源型特征的企業,上交比例為10%;第二類為鋼鐵、運輸、電子、貿易、施工等一般競爭性企業,上交比例為5%;第三類為軍工企業、轉制科研院所企業,上交比例3年后再定。
根據國資委昨日公布的表格顯示,18家央企位列上交10%行列。它們分別是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煤能源集團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開發總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中國網絡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鐵通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煙草總公司。
同時,有99家央企位列上交5%行列,其中包括中國鋁業公司、中國有色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航空集團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等行業龍頭企業。另外,暫緩三年上交的企業有32家,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國儲備棉管理總公司列入免交紅利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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