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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面臨千余套商品房糾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18:58 工人日報天訊在線
本報記者 賴志凱 12月13日,記者從12315和海口市消協獲悉,今年以來,12315共受理消費者房地產投訴79件,投訴主要集中在合同欺詐、延期交房、逾期辦證等方面問題。這些投訴涉及海口22個高、中、低檔的小區,稍有名氣的小區幾乎無一幸免,而且每一宗投訴涉及幾十套甚至上百套商品房糾紛,如果把各宗投訴涉及的商品房數量加起來,海口市消協就受理了1000多套商品房方面的糾紛,海口商品房糾紛大有“遍地開花”之勢。外行對內行“騙”你沒商量 海口海甸島南方明珠小區的購房糾紛,已歷時兩年多并仍在延續。截至12月13日,購房者集體報名投訴南方明珠開發商的已達58人。 除了在延遲交房、改變規劃等方面存在分歧,南方明珠的開發商與購房者存在的尖銳矛盾還有營業稅、土地增值稅由誰承擔等問題。南方明珠因為群體性法律糾紛而“名動海南”,成為海口最受公眾關注的小區。 談到購房,在海口鳳翔路購置一套房的鐘女士就十分生氣。2004年6月,鐘女士在簽訂購房合同時,開發商明確表示,購房90天后給她辦好房產證。然而兩年過去了,鐘女士的手中還是空空如也,找開發商理論,他們卻以種種理由搪塞,之后又不聞不問。 來自北京的董先生在海甸島一品水源8號樓買了套房,好幾年過去了依然拿不到房產證。兩年前,謝先生在海口紅城湖旁邊的紅城大廈買了一套房,但到現在也沒拿到房產證。 面對購房者的這些投訴,開發商往往能找出各種各樣的理由百般抵賴,像房子質量、公攤面積、違約責任等,外行的購房者想要向內行的售房者討說法實在不容易。 很多購房者的共同感受是:買房前,售房者總是向購房者甜蜜承諾,房子何時可以辦好房產證。然而實際情況是購房者交了錢、簽了合同后,望穿秋水依然等不到房產證。 據海口市消協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商品房投訴主要是開發商承諾落實不到位,很多購房合同中普遍存在合同標的不清、書寫不規范、條款不平等、違約責任不明確、附件不全等問題。 海南省建設廳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不少開發商是很精明的,比如將已計入商品房成本的車庫、閣樓等附屬設施再作價銷售;在合同中不敢寫交房須通過綜合驗收或者規劃驗收,而只是含糊地寫上經驗收合格,這些都令購房者防不勝防。 他說,目前,盡管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基本上都采用2000年修訂版《商品房銷售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合同中的一些條款不完善或與現行法律規范不相符,開發商往往避重就輕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格式條款,這樣就容易產生交房時及交房后的合同之爭。從“孤軍奮戰”到“集體作戰” 據海口市消費者協會的工作人員符正義說,目前商品房投訴出現了明顯的變化———投訴者從“個人”走向“集體”,過去“孤軍奮戰”的購房者,開始團結起來集體上告。 記者了解到,位于海口市海甸島世紀大橋旁的一個規模較大的中高檔小區,因為交房時間延后而違約,個別購房者也曾單獨反映過,但幾乎沒什么效果。 購房者陸續入住后,發現大家的房子都出現了違約問題,于是自發地集中到一起,選出負責人,聘請律師,共同向房地產商討說法。最終,在白紙黑字的購房合同面前,房地產商不得不向這些購房者賠償了40多萬元的違約金。 而位于海口市海德路的一個小區,則由于合同問題,開發商被幾十戶住戶共同告上了法庭。上告者中有一位曾是該小區的售樓小姐,在當初售樓時就感覺房地產商操作有問題。她發現購房者手中的合同與公司用來與消費者辦理房產證及貸款手續的合同竟然不一樣,雖然合同內容大部分相同,但在違約責任方面,購房者手中的合同明顯對房地產商有利。于是,這位售樓小姐偷偷把自己的合同復印下來。 隨后,該小區幾十戶住戶因為合同問題及房地產商的違約向消協投訴,并聘請了專門的代理律師。 面對如此強勢的購房者,開發商最后同意賠償,提出用住戶的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用沖抵,但住戶拒絕接受,并把開發商告上了法庭。 符正義認為,購房者聯合起來投訴,一方面說明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加強,另一方面也凸顯購房者仍處于弱勢地位,因為個體投訴不僅耗時耗力,很多相關的專業知識也不具備,因此難以同實力雄厚的企業叫板。這也是不得以而為之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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