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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銀監會明確以戶為單位執行第二套房貸政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1日 20:22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2月11日電(記者王宇 姚均芳) 記者11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按照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日前已下發的《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各商業銀行應以戶為單位執行第二套房貸政策。 通知強調,應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當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貸款政策執行,但借款人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據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出具的家庭住房總面積查詢結果。其余已利用銀行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時,均應按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 通知同時強調,已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家庭,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貸款時,也應按照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應切實履行告知義務,要求借款人按誠信原則提交真實的房產、收入、戶籍、稅收等證明材料。凡發現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證明的,所有商業銀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貸申請。對于出具虛假收入證明并已被查實的單位,所有商業銀行不得再采信其證明。 人民銀行、銀監會要求,各商業銀行應根據通知精神,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向人民銀行、銀監會報備。 人民銀行、銀監會曾于9月27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對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又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借款人,明確要求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1.1倍。該通知發布之后,是以個人還是以戶為單位執行房貸政策,一度成為商業銀行執行政策的分歧點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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