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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澄清炒股所得計個稅屬誤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9日 07:08 京華時報
國家稅務總局澄清個稅申報表修訂事宜 據新華社電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表》進行了修訂,稅務總局有關人士表示,這不會影響明年對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 稅務總局日前公布修訂后的《申報表》,在財產轉讓所得一項中,列出了“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兩個申報事項,這一信息一度被個別媒體誤讀,讓人以為這兩項所得需要計、繳并申報個稅。 該人士表示,修訂前的申報表中就已經包括以上兩項內容,只是沒有單獨列出。此次單獨列出意在增加對個人收入情況的了解,以便對申報資料進行更好完善,并不具有實質意義。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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