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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9日 15:04 蘭州日報
人大常委會第30次會議通過律師法等4部法律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于10月28日下午閉會。此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城鄉規劃法、關于修改民事訴訟法的決定和新修改的律師法、節約能源法,通過了關于批準修改《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議定書的決定。 據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城鄉規劃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現行城市規劃法同時廢止。從城市規劃法到城鄉規劃法,中國正在打破建立在城鄉二元結構上的規劃管理制度,進入城鄉一體規劃時代。 目前,中國現行的城鄉規劃法律制度可以用“一法一條例”來概括。除1989年12月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城市規劃法外,還有1993年6月國務院發布的《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這種就城市論城市、就鄉村論鄉村的規劃制定與實施模式,使城市和鄉村規劃之間缺乏統籌協調,銜接不夠,已經不適應我國經濟社會迅速發展的新形勢!苯ㄔO部城鄉規劃司司長唐凱在不久前召開的有關新聞發布會上表示。 根據城鄉規劃法,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在內的全部城鄉規劃,將統一納入一個法律管理。目的是“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為了提高今后城鄉規劃管理的科學性,城鄉規劃法還提出:“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應當遵循城鄉統籌、合理布局、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和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此外,為了提高規劃的執行力,城鄉規劃法還完善了法律責任,加大了處罰力度。 從城市規劃法到城鄉規劃法,一字之差,意義深遠。 汪光燾表示,城鄉規劃法將有利于正確處理近期建設和長遠發展、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現代化建設與歷史文化保護等關系,促進合理布局,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體現特色,充分發揮城鄉規劃在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統籌協調和綜合調控作用。 規劃報批前應向社會公告 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組織編制機關應當依法將城鄉規劃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論證會、聽證會或者其他方式征求專家和公眾的意見。 根據城鄉規劃法,今后,城鄉規劃報批前應向社會公告,且公告時間不得少于30天。組織編制機關應當充分考慮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并在報送審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見采納情況及理由。 城鄉規劃法還特別強調,村莊規劃在報送審批前,還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 此外,城鄉規劃經批準后應及時向社會公布,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的內容除外。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機關,還應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征求公眾意見。城鄉規劃監督檢查情況和處理結果也應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 規劃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為了防止“換一屆領導換一個規劃”現象,維護城鄉規劃的嚴肅性和穩定性,28日出臺的城鄉規劃法明確規定,經依法批準的城鄉規劃,是城鄉建設和規劃管理的依據,未經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城鄉規劃法規定,有下列五種情形之一的,方可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提出修改規劃要求的;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規劃的;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工程確需修改規劃的;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的;城鄉規劃的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規劃的其他情形。 節約能源法 節約資源確定為基本國策 據新華社北京10月28日電 全國人大常委會28日表決通過了修改后的節約能源法,修改后的節能法將節約資源確定為基本國策。 修改后的節能法強調,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節能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并組織編制和實施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年度節能計劃。 此外,修改后的節能法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節能制度,規定了一系列節能管理的基本制度,如實行節能目標責任制和節能考核評價等制度,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節能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國務院報告節能目標責任的履行情況;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等。 嚴禁“免費能源福利” 修改后的節能法規定,能源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向本單位職工無償提供能源,任何單位不得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 修改后的節能法進一步明確,無償向本單位職工提供能源或者對能源消費實行包費制的,由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修改后的節能法還規定,用能單位應當加強能源計量管理,按照規定配備和使用經依法檢定合格的能源計量器具。用能單位應當建立能源消費統計和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制度,對各類能源的消費實行分類計量和統計,并確保能源消費統計數據真實、完整。 修改后的節能法還規定,用能單位應當定期開展節能教育和崗位節能培訓。 商品房銷售明示節能信息 修改后的節約能源法明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房屋時,應當向購買人明示所售房屋的節能措施、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對于上述應當明示的信息,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房屋買賣合同、質量保證書和使用說明書中載明,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對于未明示節能信息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修改后的節能法第八十條規定,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對節能信息作虛假宣傳的,由建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修改后的節能法還規定,不符合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工程,建設主管部門不得批準開工建設;已經開工建設的,應當責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經建成的,不得銷售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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