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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工作全面推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7:05 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據新華社電 (記者 劉詩平 白潔純) 中國銀監會12日宣布,經國務院同意,銀監會決定擴大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試點范圍,將試點省份從現在的6個省(區)擴大到全國31個省、區、市。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問題,2006年底,銀監會發布《關于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準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按照“低門檻、嚴監管”原則,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截至目前,吉林、內蒙古、湖北、四川、甘肅、青海等6個試點省(區)共核準23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開業。 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共籌集各類資本12726.65萬元。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資產總額32446.16萬元,存款余額19344.87萬元,貸款余額11953.48萬元,累計發放貸款22008.43萬元,初步起到了將社會資金引向農村地區、支持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作用。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從試點到推廣至全國31個省(區、市),走的是一條循序漸進、穩步發展之路。從試點看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運作體現了以下特征:完全由市場自愿參股,政府主要發揮監督、管理和引導作用;布局主要著眼于農村金融服務出現空白或競爭不充分的地區;有明確的區位導向,堅持了100%的商業可持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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