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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機場建設費征收期限獲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 06:17 華夏時報
民航總局上周公布,國務院已批準延續(xù)機場建設費征收政策至2010年,同時調(diào)整機場建設費使用范圍。 民航總局表示,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和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是專項用于民航建設和發(fā)展最重要的中央財政資金來源。事實上,早在2006年11月,財政部就宣布延續(xù)征收機場建設費的請示已獲國務院批準。作為一項政府性基金,機場建設費將繼續(xù)征收到2010年,不過當時此項收費引起了大量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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