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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資源部收緊土地出讓閘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0:49 21世紀經濟報道
“這個政策對于開發商的影響是非常大的。”10月10日上午,在本報記者面前,上海當地的大型開發商——上海城開(集團)有限公司一位負責人心情并不輕松。 他的案頭擺著一份國土資源部網站上10月9日掛出的一份“第39號令”——《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下簡稱“39號令”)。 在土地調控風聲驟緊之際,國土資源部的這份“39號令”無疑將再次在地產市場掀起波瀾。這也是“物權法”推出之后,國土資源部根據“物權法”制定的首個土地調控新政。 土地出讓金設關口 最讓開發商憂心忡忡的是“39號令”的第二十三條中的規定:“受讓人依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付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后,方可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該條進一步規定:“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得發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也不得按出讓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發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如果真正執行下去,這個規定會使許多開發商資金鏈產生危機,甚至斷裂的可能。”上海市一位長期在香港、內地之間從事房地產融資的人士表示。 國土資源部咨詢中心一位專家對此具體解釋道,在我國的不少城市,開發商繳納部分比例的土地出讓款就可獲得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的情況很普遍。“很多地方比例不到50%,低的甚至不到20%。” 綜合各地消息來看,拖欠土地出讓金的情況也相當普遍。 最近兩年,針對開發商拖欠大量的土地出讓金的情況,國土資源部、財政部等多個部委已下發通知,要求各地進行清理。部分城市的清理結果,則直接說明了土地出讓金問題的嚴重性。2005年和2006年兩年,北京收回近40塊拖欠土地出讓金的開發用地;2006年,江蘇省鎮江市追繳拖欠土地出讓金近5億元。 “通過拖欠土地出讓金來維持資金運轉,這是行業內的慣例。”上海市一位開發商向記者坦言。其大致運作模式是:開發商通過拖欠土地出讓金獲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后,再拿著證書到銀行貸款,然后進行房產開發,銷售回款要么歸還部分土地出讓金,要么進行下一輪開發。 該開發商還透露,他們在中西部地區開發樓盤時,有的政府負責人為吸引投資,甚至向他們許諾“土地出讓金可以緩交”。 “為什么有的地方房地產調控難奏效?因為這種開發模式,開發商根本就不怎么缺錢。”這位開發商稱,如果上述規定被嚴厲執行的話,開發商的資金鏈將會猛然繃緊。 工業用地將全部招拍掛 “39號令”的另外一個規定同樣引人注意:工業、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應當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這意味著,工業用地終于進入了招拍掛的范圍。 2006年,《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發,要求各地工業用地要進行招拍掛。但并沒有給出時間表。國土資源部則規定,要從今年11月1日起執行“39號令”。 “這非常有利于遏止地方政府的圈地行為。”國土資源部咨詢中心的專家指出。長期以來,地方政府為了招商引資而壓低工業用地價格的情況屢見不鮮。國土資源部的調查顯示,近幾年每年建設用地中工業項目用地占到43%。實際上,長期以來,許多地方工業用地都在“低價出讓、過量擴張”,不少地方出現“零地價”甚至“負地價”。 此前,這項政策已在一些東部沿海省市如江蘇、浙江、上海、福建等地試行,而11月1日后,全國各地都要推行。即要實現工業用地出讓全部進入市場,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交易。 國土資源部還公開表示,最近將對各地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進行執法監察,“發現違規者,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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