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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可質押 中小企業融資破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2:50 第一財經日報
應收賬款擔保目前最大問題在于評估應收賬款風險,以及對賬款回收產生約束力 郭茹 霍侃 中國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大門昨日正式開啟,這也被看做破解中小企業貸款堅冰的開始。 在9月30日央行公布《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辦法》后,央行征信中心建設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昨日正式上線運行。據央行有關人士介紹,當日上午11點56分44秒,交通銀行武漢分行在該系統上進行了第一筆應收賬款質押的登記。 將應收賬款納入質押范圍,始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物權法》。《物權法》第223條擴大了可用于擔保的財產范圍,明確規定在應收賬款上可以設立質權,用于擔保融資。 在《物權法》之前,實施至今的1995年《擔保法》框架下,雖然商業銀行也一直在探索由不動產抵押到動產抵押融資的模式,但企業融資擔保仍高度依賴于不動產。這也導致了不動產缺乏的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日益困難。 央行提供的數據顯示,據調查估算,中小企業總資產中大約有60%是應收賬款和存貨等動產,其中應收賬款約為15萬億元。 央行副行長蘇寧在昨天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允許應收賬款出質,對于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狀況具有深遠的現實意義。 “如果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問題可以解決,應該說就可以大部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工行上海分行第二支行行長沈明昌表示。此前他在工行上海分行擔任中小企業金融業務部的總經理。 國際經驗表明,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有效途徑。如美國建立了高效的動產擔保制度,包括應收賬款在內的動產質押融資已經占到了中小企業融資的70%。 發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也是為解決房地產擔保過于集中的風險。蘇寧表示,在中國現行擔保法框架下,房地產成為銀行的主要間接資產,也加大了企業和銀行的風險,發展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可以緩解不動產擔保貸款集中產生的影響。 不過,應收賬款作擔保目前最大的問題在于如何評估應收賬款風險,以及對賬款回收產生約束力。 云南紅塔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王偉華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應收賬款質押最大的挑戰是如何評估應收賬款的風險、回收幾率,尤其對小銀行挑戰比較大。 “作為銀行,我認為能夠質押的應收賬款只占很少一部分。”王偉華說。 沈明昌也認為,應收賬款質押融資的最大問題在于風險控制難度較高,因此,在具體業務操作中,還有待各家銀行研究制訂具體的操作細則和風險控制措施。 對于動產的質押,《物權法》要求采用書面合同加登記的方法,保證擔保權益。具體到應收賬款質押,在全國人大的授權下,央行征信中心成為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的法定機構,履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職責。 在這一體系下,貸款企業需要將質押的應收賬款進行登記,公眾可以通過互聯網查詢登記信息。 沈明昌表示:“央行出臺的這些措施將大大推動商業銀行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業務的開展。” 相關報道: 歡迎訂閱《第一財經日報》!訂閱電話: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廣州) 各地郵局訂閱電話:11185 郵發代號:3-21 新浪財經獨家稿件聲明:該作品(文字、圖片、圖表及音視頻)特供新浪使用,未經授權,任何媒體和個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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