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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加大水污染的責與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11:10 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記者 蘇永通 發自北京 3億人喝臟水,兩個報告直面水污染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加大水污染的責與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昨日(9月5日)向社會公布。在剛剛結束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上,水污染被置于關系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高度。 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周生賢就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說明所作的說明說,全國約一半的城市地下水污染嚴重,3億多農村人口的飲用水存在安全問題,一些地區甚至出現“有河皆干、有水皆污”的現象。 委員坦陳污染難題 目前中國的七大水系中,松花江、黃河、淮河為中度污染,遼河、海河為重度污染。水污染已經成為一個全局性的問題。 全國人大環資委7月8日至17日,對淮河、遼河流域進行實地檢查,他們發現,治理的速度趕不上污染的速度。檢查組的報告,讓許多委員感到“揪心”,郭樹言委員贊賞報告“實實在在,敢于揭露矛盾”。 原新華社總編輯南振中委員曾擔心,南水北調將演變成從南到北的“污水大串聯”、“污水大搬家”。“這次聽了全國人大環資委毛如柏主任委員的報告,深感幾年前的憂慮有可能變為現實。” 這項旨在解決北方尤其是首都北京缺水問題的工程面臨巨大的環境壓力。受污染最嚴重的是東線工程,檢查組在江蘇徐州發現,造紙廠的水排入輸水干線,不牢河徐州解臺閘斷面,83%是五類水和劣五類水,遠低于飲用水三類水質的最低標準。 東線明年就要開始調水,而徐州、揚州、淮安和宿遷的截污導流工程規劃,“因意見不一致”,至今未批。山東境內的水質也尚未達標。柳斌委員擔心,這樣的水質恐難在短期內改善,“如果在水質問題解決不了的情況下,我建議暫時不要啟動東線工程。” “我小時候長江的水是清的,喝起來是帶甜味的,但是現在不行了。”在長江邊長大的程貽舉委員建議關注三峽庫區的污染問題,“到三峽大壩上看看很多漂浮物,在上面站人都可以。”他認為,由修大壩而引起的污染理應由國家負擔。 去年以來,長江中下游水位幾次直逼歷史最低記錄。王祖訓委員建議,應該控制江河開發,長江的開發也應該規劃。 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是擺在地方政府面前的“兩難”選擇。賈志杰委員說,西方國家走過了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而“我們不但沒有避免,我們所犯的錯誤,可以講有過之而無不及”。 “造成污染是為了博取利潤,從實際看,我們由于污染最后獲取的利潤,與我們現在治理污染所花的代價相比,恐怕是十幾倍的代價。”賈志杰委員說,云南滇池,為了舉辦世界園藝博覽會,3億元沒有治理好,50億也沒治好,“上次我們去了,他們說還得100億,但是再給100億到底能不能治好,也是個很大的問題。” 包括滇池在內,國家重點治理的太湖和巢湖今年集中爆發了藍藻現象。太湖邊的無錫全市臭水,江蘇省委書記李源潮表示要“痛定思痛”,哪怕付出GDP減少15%的代價。 不問責“就難有效果” 尷尬的是,環保部門的監管一直處于污染的末端。正在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把監管的重心從排污口轉移到預防上來。 這部出臺于1984年的法律,1996年曾作修改,此次草案,新增26個條款,大幅修改24條。 據國家環保總局統計,2005年全國共發生環境污染事故1406起,其中水污染事故693起,占全部環境污染事故總量的49.2%。 草案提高了對違法企業的處罰。但蔣祝平委員認為,處罰金額不應該設上限,他舉例說,松花江污染事件,危害和國際影響很大,而吉化公司被處100萬元罰款,“顯然是太輕了”。 南振中委員建議增加“水污染事故信息發布”一款,以杜絕此類事情發生。此前松花江污染事件中,長達8天的時間里,真相沒有向社會公布。 人大常委會委員提及最多的建議,是要明確地方政府和官員的責任。 全國人大環資委委員蔣承菘說,他在檢查時發現地方政府互相推諉的現象。“都說污染的水是從上面來的”。 鄭功成委員說,水污染治理不和問責結合起來,就難有效果,“比如松花江事件,既然吉林市已經向環保局報告了,那么是不是真實報告?誰接的電話?誰做的記錄?誰應該反映?誰應該決策?” 整套的治理方案正在制定中,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在8月26日的報告中說,正抓緊編制實施“三河三湖”等12個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和渤海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方案,而規劃內的污染治理設施必須按期開工建設和投產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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