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行業協會實行壟斷 情節嚴重將被撤銷登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22:41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8月30日電 (記者呂諾、王宇)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30日表決通過的反壟斷法規定,行業協會違反本法規定,組織本行業的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可以依法撤銷登記。 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違法本法規定,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尚未實施所達成的壟斷協議的,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經營者主動向反壟斷執法機構報告達成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并提供重要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酌情減輕或者免除對該經營者的處罰。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實施集中的,由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者資產、限期轉讓營業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復到集中前的狀態,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反壟斷法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的罰款,反壟斷執法機構確定具體罰款數額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為的性質、程度和持續的時間等因素。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發表評論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