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傳言稱,上海將于2015年4月1日執行限購放寬,內容如下:外地人單身允許在上海購買1套住房,外地人已婚狀態可以購買2套(取消稅單和社保限制,直接購買),本地人單身購買2套,本地人已婚可以購買3套,上述均以家庭為單位。
今日,記者向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人士就該傳言進行求證,該人士回應說:“之前市場上就有傳言稱上海取消限購政策,我們已經在官方微博上進行澄清。”
記者查證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房可園”曾在1月29日發布消息,該消息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劉海生表示,目前上海的住房限購政策不會變化,仍將繼續執行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
此外,在上海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后的新聞發布會上,上海市市長楊雄也表示:“2015年上海的房地產限購政策不變。我們將保持原來的房地產市場調控目標和調控方向不變,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防止市場出現大起大落。”
上海市易居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微博]表示:“上海執行限購政策放寬的傳言不靠譜。2015年,上海房價已經呈現止跌反彈的趨勢,從房地產調控角度看,官方不會放松限購;而且,楊雄市長也明確表態今年限購政策不會改變。”
據了解,2011年1月31日,上海出臺了落實新“國八條”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上海版細則。
其中明確規定了上海的住房限購政策:已有1套住房的上海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上海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上海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而在2012年6月,上海住房限購政策在執行層面再次收緊:單身、非上海籍購房者,無論是否已有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證明,都被列入住房限購范圍。
按照目前的政策規定,非上海戶籍人士購房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以家庭為名義購房,所謂家庭名義就是購房者必須已婚;二是該家庭在滬名下無房;三是能提供2年內在滬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稅或社保證明。(來源:人民網 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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