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11月1日電 (王華 丁貝貝)廣州擬立法對“五類車”實施“五禁”,包括在全市范圍內禁售電動車、規定區域禁售摩托車。廣州市相關部門11月1日就該“條例”舉行聽證會。
廣州擬立法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在本市限制摩托車行駛區域范圍內禁止銷售摩托車;在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等六個中心城區范圍內禁止銷售人力三輪車。
今天聽證會主要對“禁售”展開討論,現場16位聽證代表和2名特邀嘉賓,有11人表示贊成,5人表示反對,2人持中立態度。也就是說,同意“禁售”過半數票。
“五類車”是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改裝(拼裝、報廢)車的統稱。因其基本無牌無證、沒有購買保險,一旦發生事故,事故損害賠償難以得到保障;而“五類車”駕駛者交通安全意識淡漠,各種交通違法行為屢見不鮮,造成極大安全隱患。
來自廣州市政府的統計數據,今年截至5月,廣州由“五類車”引發的交通事故已達1300起,死亡人數400多人、與去年全年相當,受傷人數達1500多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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