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齊琳)今后,業主對于自己房屋產權的決定權將越來越有主動權。昨日,市住建委就《北京市房屋登記工作規范(試行)》修訂稿(以下簡稱《修訂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作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執行前的過渡政策,其中明確購房人可以很方便地單方自行辦理房產證,而此前要辦理房產證都是必須由開發商代辦,并且需要付出不菲的代辦費。
過去購房時,開發商都會要求購房人交納數百元代辦費,由其代辦房產證。而往往時間會設定在收房后的一年內,大多數開發商會拖到期限的最后才辦下房產證,購房人干著急也沒用。
《修訂稿》規定,開發商完成房屋初始登記后,應當在房屋登記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備案手續,將企業應當提交的身份證明、委托書等申請材料事先一次性提交登記部門。這樣購房人屆時只需持本人身份證件、買賣合同等相關材料即可隨時自行辦理房產證。但房屋地址、面積和價款有變化的,還應當提交與開發商簽訂的補充協議。“這不僅方便購房人根據自己的時間安排隨時辦理,也減輕了開發商多次協助購房人辦理的負擔,同時還將大大縮減申請材料的復印數量。”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說。
去年,國家明確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而房屋登記是不動產登記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此,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修訂稿》是規范房屋登記的一個規范性文件,雖然不動產要實行統一登記會有所調整,但考慮到房屋登記與群眾關系密切,工作一日不可停頓,在北京市機構整合方案出臺之前,房屋登記工作仍按現行模式執行。待北京市機構整合方案出臺后,再根據工作安排另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