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孟群舒 蔣婭婭 唐燁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金融支持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引發多方關注。昨天,記者采訪的多位專家和銀行界人士表示,《意見》是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舉措,是重大利好。“30條”意見在企業投融資、個人跨境投資、銀行新型業務等方面都有所突破,企業獲得多項利好,凸顯了“金融為實體經濟服務”的宗旨。
服務實體經濟主線突出
“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成為貫穿始終總體原則,為企業提供的便利舉措多達十余項。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微博]教授表示,《意見》強調提高自貿試驗區金融的便利化,其目的是服務于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務貿易。“這種實體經濟不再是過去低附加值的加工貿易與貨物貿易,而是具有高附加值的服務貿易。因此,《意見》在提高金融便利化方面花了很多精力,對清算、結算、轉賬與兌換都有相應要求。”
又如,《意見》規定,根據經營需要,注冊在試驗區內企業可按規定從境外融入本外幣資金。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張軍說,實體企業通過境外融資成本低,利率大約比國內低了一半,而且境外市場融資渠道豐富,企業還可以選擇不同的組合。這意味著一些實體企業只要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注冊,哪怕工廠設在昆山、嘉興等地,就可以按照政策,從境外融資。
此外,《意見》允許建立人民幣和外幣資金池,促進了貿易投資便利化,有助于企業資金雙向往來。在金融租賃領域,《意見》取消了金融類租賃公司境外租賃等境外債券業務的逐筆審批,并可收取外幣租金。中行上海市分行行長助理兼中行自貿區分行行長周和華表示,這意味著金融租賃公司可以獲得低成本的境外資金,相應地,客戶則可以節約財務資金成本。允許收取外幣租金,對企業套期保值、控制風險有很大幫助。
跨境資金流動有序管理
為了避免跨境資金流動的便利可能會引來的跨市場資金套利操作,《意見》對此采取了賬戶分類管理的辦法。在分類監管中,設置了四類賬戶,其中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外賬戶、境內區外的非居民賬戶、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之間的資金可自由劃轉,這便于資金流動。但從監管角度來看,卻是不同的四類賬戶,分開監管,風險相對可控。在孫立堅看來,其重要意義是“打擊了套利投機行為,杜絕讓自貿試驗區成為某些人賺取利息差的‘政策洼地’,將資本進一步引向實體經濟。”
為了最大化服務實體經濟,在區內與境外“一線”放開的同時,《意見》允許區內與區外境內的“二線”有限滲透:“同一非金融機構主體的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其他銀行結算賬戶之間因經常項下業務、償還貸款、實業投資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辦理資金劃轉。”周和華分析說,同一家企業只要有這4個方面的需求,即可辦理資金劃轉,這是很大的突破。“經常項下業務”主要指貿易,而償還貸款、實業投資兩項均是首次提出。從此,企業可以借助試驗區平臺從海外獲取低成本資金,劃入區外境內賬戶,歸還境內的貸款。而且還可進行實業投資。中行上海市分行國際結算部副總經理張欣園解釋說,同一家企業可以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自貿區賬戶(包括FTA賬戶或FTN賬戶)。這比現有架構有了進一步提升。
多項金融改革開始試水
銀行的經營規定在試驗區內有了新突破。《意見》指出: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以按規定進入上海地區的證券和期貨交易所進行投資和交易。周和華表示,區內銀行將允許混業經營;但不能拆借資金進行投資,只能用自有資金操作。這方面仍需銀監會和證監會細化解釋。與此同時,《意見》在銀行流動性管理方面,未提及“貸存比”概念,這有助于為銀行松綁。
同時,個人跨境投資取得突破。比如“內資外投、外資內投”,只要是“在區內就業并符合條件的個人”,就可按規定進行各類投資。這一項政策會帶來兩大利好:一是豐富個人投資渠道;二是利好資本市場。張軍教授分析說,此次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開了一道“口子”:資金可以不再通過QDII或QFII進行。也就是說,額度管制松了口。同時,利率市場化取得新進展。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微博]表示,金融市場資金流動本是“全國一盤棋”,利率市場化改革不可能框定一個區域局部試點。
大額可轉讓存單作為推進利率市場化的工具,也首次允許在區內實現大額可轉讓存單發行的先行先試。周和華表示,大額存單可以補充銀行的流動性,而且“在自貿試驗區內發行,但全球都可以認購。”此外,放開區內一般賬戶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也寫入《意見》。“這能更好滿足區內企業、機構、個人的跨境資金管理需求,而且也是邁向利率市場化的又一個步驟。”郭田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