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發布嚴格執行限購政策通知
本報訊 (記者賴偉行)“穗六條”發布已超10日,對于廣州最新限購政策的認定時點,不少市民仍存疑惑。記者昨日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其下轄的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日前發出《關于繼續嚴格執行限購政策的通知》,從11月18日(不含)起,對能提供購房之日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一手房:18日前簽認購書執行“1年社保”
《通知》也指出,非本市戶籍居民購房人11月18日(含)之前未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已簽訂新建商品住房認購書且交付定金或首付款,如能提供認購書、電子記賬單原件及經交易雙方確認的情況說明,準予仍按照此前有關的限購政策規定(即自購房之日起算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社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證明)辦理購房手續。
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強調,非本市戶籍居民購房申請房地產轉移登記的,必須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5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3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保”的證明,提供補繳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一律不予受理。上述證明文件,市屬十區各交易登記機構應當通過信息化手段或者書面方式進行查驗。
二手房:是否執行新政以網簽時間為準
廣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通過房地產登記部門與地稅部門的溝通,現在已進行系統對接。目前大部分外地戶籍購房者的資料,已經可以由房管登記部門直接到地稅部門的系統上進行資料核查,不需要再等待復函核實。僅有少部分個體戶提供的納稅證明等資料,仍有可能在網上是核查不到的,需要進行復函核實,但今后這部分數據也將整合進來。
另一方面,二手房交易是否執行新政將按照網簽時間作為認定時點。市房地產交易登記中心介紹,市民進行二手網簽后,7天內必須簽訂確認打出紙質合同,如果不打印出來,網簽就自動取消無效。但如果已經確認合同,就不再有時效。這主要是考慮到銀行按揭和公積金貸款按揭等的審批時間長短不一,有的甚至可能需要半年,很難去限定時效期。確認后不設遞件過戶的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