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單位:
為鞏固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切實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7號)和近期住建部召開的重點城市房地產市場座談會的精神,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嚴格落實九月份以來采取的相關措施
1.嚴格控制在售或即將預售樓盤商品住房價格上漲。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銷售均價明顯高于周邊地塊同品質項目成交均價,或在同一樓盤中銷售均價明顯高于前期開發的同品質產品成交均價的項目,暫不予批準預售。在售或即將預售的商品住房價格必須按照報備的“一房一價”價格銷售,不得提價。
2.繼續加大土地供應力度,特別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應,要根據市土管會研究議定的意見,各區加快交地進度,市國土局做好土地出讓方案和時間安排,以滿足當前住宅用地供地的需要。
3.加快商品住房預售備案,市房屋登記中心、市房管局每周對重點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現場指導,幫助企業加快商品住房預售手續辦理,滿足市場需求。
4.由市政府林瑞良副市長牽頭,羅蜀榕副秘書長具體負責,市房屋登記、物價等部門成立房價監測專門工作小組,每周召開商品住房價格分析會,及時監測分析商品住房變動情況及原因,預判下周市場動向,針對出現的新情況及時制定應對措施。
5.加強市場監管,嚴厲查處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變相漲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房地產中介機構治理力度,嚴厲查處騙購、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為,計入企業信用檔案,并予以曝光。
6.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推行在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統籌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并軌運行,放寬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準入標準,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由市房管局牽頭,市建委配合,充分利用目前施工的黃金期,引導企業加大投入,加快建設,確保完成今年基本建成1.8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的任務。
二、提高外地購房家庭購房條件
對于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內在本市累計繳交2年以上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五城區內向其出售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