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1月25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廈門市政府今日下發了《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出臺了“六條”意見,以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廈門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為配合廈門市政府的房地產調控,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今日同時發布通知,對廈門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做出調整,其中,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
這“六條”意見分別是:
一、進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加快推出商品住房用地,確保已具備出讓條件的商品住房用地年內成交。加大征地拆遷工作力度,年內再推出一批商品住房用地。 2014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比前五年年均實際供應量增加20%。加強對擬出讓地塊的研判,把握商品住房用地出讓節奏和時序,嚴防出現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
二、進一步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加大對已出讓商品住房項目的促動工力度,督促開工建設,盡快上市銷售。嚴格查處閑置商品住房項目,對企業自身原因超過約定動工期限滿一年未動工的,按地價款的20%收取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的,堅決無償收回。
三、繼續實行嚴格的住房限購政策。嚴格按照廈府辦號文件精神,對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自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購買住房。
四、進一步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根據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調控目標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
五、進一步加強稅收管理。加大土地增值稅清算工作力度。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利潤率過大的項目,加強稅收征管和稽查。
六、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繼續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審查,引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不接受價格指導的項目,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暫停網簽備案。加強房地產市場常態化檢查,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銷售、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的違法違規行為。繼續深化房地產中介市場專項整治成果,規范經紀機構及人員的從業行為。
與此同時,為配合廈門市政府的房地產調控,按照廈門市政府要求,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3年11月25日發布《關于調整廈門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對廈門市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做出調整。
通知》調整了廈門市第二套住房貸款的首付款比例,要求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同時明確,“對在廈門市房地產交易權籍登記中心業務系統中顯示無房、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中有一筆住房貸款記錄、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家庭,仍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體現了對居民自住型、改善型購房需求的支持。
通知》重申了國家有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繼續執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規定;繼續暫停發放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根據《通知》,自2013年11月26日起,在廈門市全部行政區域發生的住房交易,所涉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均按照調整后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辦理。住房交易時點按照“在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各房地產交易登記機構業務收件時間和商業銀行針對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首次查詢借款人個人征信報告的時間”等“三個日期孰前”的原則認定。
廈門市的國有商業銀行分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廈營業機構、地方法人銀行、外資銀行等在內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廈門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都應嚴格執行調整后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將適時會同相關部門對各金融機構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情況進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