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雖然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但對于北京這樣的城市而言,由于房屋類型繁多,不具備向存量房征收房產稅的基礎,短期內不可能開征房產稅。
據法制晚報報道,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認為,房產稅開征會是房地產調控最有效果的稅。房產稅既能為地方增加收入,也能夠促進穩定房價。
因為目前存量住宅市場交易環節稅費重,按照國內目前房地產市場情況來看,這部分稅費大部分都由購房人承擔,而房產稅開征將會加大持有人的成本,有利于抑制投機性購房的需求,所以能夠起到抑制投資、穩定房價的作用。
同時,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岳樹民認為,對住房保有環節征稅,有利于調節社會財富和收入的分配。而對擁有多套住宅的家庭課以重稅,能夠“熨平”經濟波動,“有助于實現社會公平”。
事實上,早在2011年初,上海和重慶版房產稅改革試行方案就已出爐。兩地房產稅方案差異較大,代表著兩種不同的改革方向。在征收對象方面,上海規定,在不再新購住房的前提下,對存量房不征收房產稅。重慶則對存量獨棟商品住宅要征收房產稅。
對于試點的效果,市場分析人士認為,總體來看,上海版主要是壓制二套房及新增購房,而重慶版則主要針對的是富裕人群和炒房人群,起到的是財富調節作用。不對存量房征收,很難談得上是真正的房產稅。
渝版房產稅是對豪宅征的,而且要對存量豪宅征收,而滬版只對增量征收,效果不明顯。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北京來說,短期內開征房產稅幾乎是不可能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北京的房產稅征收難度是最大的,目前還沒有征收時間表,房產稅試點應該先考慮北京以外的地方。
同時,業內人士亦認為,目前仍存在大量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無法在持有環節征收房產稅,另外,房屋種類繁多加大了房地產評估工作的難度,因此短期內不具備向存量房征收房產稅的基礎。北京有種類繁多的政策性住房,這些房屋如何納入房產稅征收范圍還沒有厘清,因此短期內不具備向存量房征收房產稅的基礎。(編輯:姜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