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10月23日訊
備受關注的北京市“自住型商品房”政策今日出臺。為力促北京房價穩定、增加供應,10月23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規劃、國土、財政等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快中低價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設的意見》,重點解決自住型改善型購房需求,支持剛需,平抑房價。
根據《意見》,北京今后將加快發展自住型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積以90平方米以下為主,銷售均價比同時段同品質商品住房低30%左右。
為防止投資獲利,《意見》規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購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原則上5年內不得轉讓;如5年以后轉讓的,如果有增值,應當將差價的30%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
(證券時報網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