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08網南寧4月18日電(記者王秋鳳)廣西南寧市政府近日出臺《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從限購、信貸及稅收政策調整、土地供應、住房保障、市場監管等方面推進房地產調控工作,并明確二手房轉讓征收20%個稅方案。
對各方廣為關注的二手房轉讓個稅征收問題,通知明確,出售自有住房按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嚴格按轉讓所得的20%計征;不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方式計征;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通知明確,2013年南寧市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增幅要低于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而2013年南寧市政府工作報告顯示,今年南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2%,CPI漲幅控制在4%左右。據此計算,2013年南寧房價增幅應控制在8%以內。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對比執行調控政策以來的2011、2012年南寧房價增幅數據,這一房價調控目標可實現保持房價穩定的調控目標。
通知還提出,將加強南寧房地產市場監管,包括嚴格執行商品住房預售許可審核,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嚴查閑置土地和炒地、捂盤惜售、規避限貸政策等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