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C研究中心評論員/李瑩)
大連市政府于2012年12月7日發出《大連市戶籍準入規定》通知,全面放寬了大連購房落戶條件,其中,有關條例把之前的“購房款”作為落戶標準調整為以“購房面積”作為落戶標準。據了解,該規定將從201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為5年。
大連購房落戶標準三度修改,新政策下購房款門檻并無大幅提升
大連最早是在2003年出臺了購房落戶政策,落戶標準為商品房或公建商品房的購房款達到一定數額,并對本市市民和外省市人員進行了差別化限定。2006年,大連再度發布新的購房落戶政策,此次落戶標準取消了本市與外省市購房者落戶條件的差異,更為詳細地劃分了主城區、開發區、金州、衛星城等不同區域購房的標準, 這一政策從出臺后沿用至今。
而今年3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的新購房落戶規定與06年的標準差異主要有以下兩點:1.之前規定在主城區購房款80萬元以上可以落戶,新政策改為購房面積達70平方米以上,根據CRIC監測數據,2012年大連中西沙甘四區商品房成交均價最低的是甘井子區,如果要在該區購買一套70平米的房子需要80.09萬元,在旅順口區買50平米的房子需要35萬元,之前規定的是30萬;2.首次提到購買存量房或單套非住房可以落戶,即擴大了購房落戶的范圍。從變動情況來看, 購房落戶所需要的總金額并沒有太大提升,實現購房落戶的途徑得到豐富,總體來看購房落戶條件放寬幅度有限。
新政有利于大連樓市成交量提升,但并非屬于變相松動調控
大連作為一個省會級城市以及沿海開放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在全國范圍內排名靠前,2011年GDP已超越6000億大關,對于人才的吸引效應較強。根據CRIC研究中心的相關研究成果,購房落戶政策能有效推動市場規模擴張,但前提是這座城市必須經濟發展水平、社會福利水平明顯高于周邊或本省其他城市,差距越明顯,政策對其房地產市場的推動力就越強,反之則越弱。因而,大連此次的新政策雖說落戶需要的總房款略微提升,但增加了可以落戶的購房類型,一定程度上講是有所寬松的,所以大連房地產市場的成交量應該會受其影響而提升,但不會出現短時間內的集中激增,根據目前大連相關機構的反饋來看,咨詢落戶新政的客戶數量增加了,但實際購房量并沒有太大變化。
事實上,2012年7月大連召開加快推進全域城市化工作會議,圍繞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土地保障、戶籍管理等8個方面提出了24條具體政策,其中就有進一步放寬細化購房等落戶標準,主旨是放松戶籍政策,加快推進全域城市化。一方面是新政并未降低購房落戶門檻,市場也沒有因政策出臺產生較大波動,另一方面政策出臺的時間點遠遠早于國五條。因而,我們認為大連購房新政不宜過度解讀,并不是針對國五條的“細則”,不能理解為所謂的救市。【作者:CRIC研究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