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發改委統一提高國內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后各地要盡快理順下游天然氣銷售價格的要求,和國家發改委《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長春市將于25日召開居民用燃氣價格調整聽證會。
近日,本報記者就燃氣價格調整的有關事宜對長春市發改委負責人進行了專訪。
■市場關系
能源與管輸費上漲等因素使燃氣生產成本壓力加大
問:長春市疏導調整居民用燃氣價格有哪些重要性和必要性?
答:長春市現行居民用燃氣價格是2000年制定的,一直未做調整,12年來,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大幅攀升,可替代能源價格持續上漲,國家也于2010年統一調整了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和管輸費價格,各種因素積聚使長春市燃氣生產成本壓力加大,成本監審顯示,僅上游價格和管輸費上漲以及天然氣置換煤氣改造就直接影響長春市天然氣單位成本增加0.83元,2012年以供應居民用氣為主的燃氣股份公司虧損達到2.43億元,價格結構性矛盾更加凸顯,城市燃氣保障面臨極大的困境。
適度調整燃氣價格,完善燃氣價格形成機制,對長春市逐步建立完善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公用事業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將起到先導先發和示范效應。對理順天然氣與其他可替代能源之間的比價關系,促進資源性產品價格結構的調整;對改善燃氣企業資本市場上的再融資能力,提高和保證企業在安檢、維護和管理方面的資金投入,進一步提高企業生產保供、升級改造、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城市發展要素保障能力;對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快長春市天然氣置換人工煤氣改造的進程,促進節能減排,改善環境治理,促進可持續發展都十分重要和必要。
■調價原則
用價格杠桿倡導節約促進資源合理配置
問:此次居民用燃氣價格調整遵循基本原則有哪些?
答:此次居民用燃氣價格是按照“彌補上游價格調整增加企業成本部分,適當考慮天然氣置換煤氣管網改造部分成本、安全供氣的維護費用,同時理順天然氣與煤氣比價關系,建立完善順價調整機制”的基本思路來設計安排的。
遵循的基本原則:一是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居民用燃氣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用氣成本,上游天然氣價格和煤氣原材料價格上漲的成本因素由政府、企業和用戶公平合理負擔,同時對低收入群體實施一定的保障措施,確保低收入群體不因燃氣價格的調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二是疏導理順與健全機制相結合。近期重點是疏導理順當前燃氣方面突出的價格矛盾,對現行價格進行適當的調整,理順燃氣和天然氣比價關系,建立居民用燃氣順價調整試行辦法。長遠目標是建立完善反映燃氣資源供求關系的價格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杠桿,引導節約型消費,促進資源的合理配置。
■價格暫定
天然氣調至2.8元/立方米煤氣調至2元/立方米
問:按照聽證方案調整后,長春市居民用燃氣價格處于一個什么水平?
答:即將于25日提交聽證討論的居民用燃氣價格調整方案是:居民用天然氣由現行的2.00元/立方米調整到2.80元/立方米;居民用煤氣價格由現行的1.50元/立方米調整到2.00元/立方米。安排這樣的價格雖然拉大了原來天然氣與煤氣的0.50元/立方米的價差,但從兩種氣源熱值比較,更趨于合理,理順了天然氣和燃氣的比價關系。
2010年國家調整天然氣出廠基準價格以來,全國15個副省級城市除長春市外,其余14個城市都調整了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其中,哈爾濱市為2.80元/立方米,沈陽市為3.30元/立方米,大連市為3.45元/立方米,省內供應天然氣的8個城市平均價格為每立方米3.37元。按照聽證方案調整后,長春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同副省級城市平均價格基本相當,與哈爾濱市持平,但仍低于沈陽市和大連市,每立方米也低于全省平均價格0.57元。此外,價格調整后,政府將按照每月每戶6元的標準,對城市低保戶實行燃氣價格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