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據《溫州日報》報道,溫州市委常委、紀委書記陳曉明到溫州市金融辦調研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他認為,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簡稱“溫州金改”)開局良好,取得了階段性成果,“要按‘金改’總體方案確定的12項主要任務,充分發揮積極性和主動性,敢闖敢試,扎扎實實、一步一個腳印推進改革,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并取得實效”。
他同時強調,“紀檢監察機關要為‘金改’做好服務保障,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進行。”陳曉明的表態也是溫州官方對“金改”的又一次“關切”。
然而,11月8日,在距離3月28日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成立220多天的時候,《國際金融報》記者發現,溫州金改的實施細則還是沒有對外進行披露。同時,業界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是,盡管先前都曾對小貸公司轉為村鎮銀行抱有較高的期望,但實際上,截至目前,仍沒有太多實質性進展。
“既然是改革,就該大膽去試,這里的‘試’不是口號層面的‘試’,而應該扎扎實實地去‘試’。”溫州中小企業協會會長周德文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
不過,遺憾的是,《國際金融報》記者近幾日始終未能聯系到溫州金融辦方面置評相關事宜。
金改細則難產
作為政府公信力的一種體現,細則實際上還是盡快出臺為好。如果一直遲遲不出,可能或多或少還是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3月28日,溫州金改確定了12項改革方向:規范發展民間融資、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研究開展個人境外直接投資試點、完善地方金融管理體制、建立金融綜合改革風險防范機制等。
“這是一個總括性的改革方向。實際上,不止是溫州,放在民間資本活躍的其他城市或地區,都可以展開上述試點。”當時,一位基金投資人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因此,溫州現在需要做的是,結合自己當地的一些特色和實際,盡快推出細則。”
截至本報發稿,溫州金改細則還是沒有對外發布。今年7月底,在一場由溫州官方舉辦的推介會的茶歇間隙,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溫州市金融辦主任張震宇曾對《國際金融報》在內的諸多媒體透露,“溫州金改的細則已上報浙江省金融改革領導小組審閱”。他當時透露,“按計劃,細則將于8月公布。”
9月29日,溫州市外宣部門又廣發“英雄帖”稱,將于當天公布細則的相關內容,但最終也“跳票”而終。
“金融改革細則出臺的時間我不知道,也無法預測。”周德文對記者說,“但可以確定,相關部門對金改還是抱著比較謹慎的態度。”不過,周德文認為,作為政府公信力的一種體現,細則實際上還是盡快出臺為好。如果一直遲遲不出,可能或多或少還是會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事實上,業界人士在和記者聊天的過程中表達了“金改似乎停滯不前”的看法。亞盟資本管理集團CEO白彬日前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不能否認溫州金改的重要意義。但目前的民間資本市場確實還面臨著一部分富余資本找不到出路,一部分中小企業找不到資金的窘境。這其中,就包括溫州。”
“總體感覺溫州金改的進程較慢。”安信證券在10月底的一份調研報告中說,“這主要包括主客觀原因。主觀上看,十八大之前當地對金改的基調還是以維穩為主,強調對風險的控制;客觀方面,金融改革的監管權控制在中央,與金改配套法律的立法權又在省級以上,單靠溫州市的力量客觀上存在推進難度。”
不過,安信證券預計,十八大后,溫州金改的進程會有所加快,如個人直投等政策的推出等。
小貸轉村鎮遇難題
小貸公司轉村鎮銀行的積極性不高,目前溫州只有2家小貸公司正在轉向村鎮銀行的審批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細則問題,“金改”中強調的中小貸公司轉為村鎮銀行似乎也遭到了“冷遇”。
“小貸公司轉村鎮銀行的積極性不高。”安信證券在上述研報中說,“小貸公司大多不愿意,原因是轉型后會受到較多的監管。比如,要定期做財務報表等。目前溫州只有2家小貸公司正在轉向村鎮銀行的審批之中。”
“小貸公司變為村鎮銀行的難題還在于相關政策。”江蘇一位小貸公司管理人員今年早些時候曾對《國際金融報》記者介紹,“據我了解的政策,小貸銀行想要變為村鎮銀行,作為像我們老板這樣的私人股東,目前還不能成為主要的推動力量。這就是說,我們一手養大的公司,卻在轉為村鎮銀行后沒有了絕對的主導權。”
據本報查閱的資料,2009年銀監會發布的《小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顯示,小貸公司轉制為村鎮銀行“須由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
“對于溫州小貸公司轉成村鎮銀行這個政策,個人一直都不太看好,這完全是兩類不同性質的機構。”周德文對記者說,“小貸公司實際上就是一家公司,不是金融機構,它用自由的資本進行放貸。在國外同樣有小貸公司,不過,那些國家是叫貸款公司。同時,這兩種性質完全是不同的機構在自己的角色中發揮不同的作用。所以,沒有必要讓小貸公司轉成村鎮銀行。”
周德文認為,在如今“金改”的大背景下,或不必讓小貸公司強行變為村鎮銀行。“對于民間資本來說,小貸公司是不錯的出路,而且小貸公司本就在民間發揮積極作用。比如,全國有5000多家小貸公司,已經放貸5000多億元,且沒有什么明顯的風險問題。”他說,至于政府層面,應對小貸公司進行松綁,放寬它的經營權力及經營范圍。甚至,對于經營不錯的小貸公司,應給予鼓勵,這對于民家資本的積累也有益處。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也曾對媒體說,“村鎮銀行并非小貸公司出路所在,而應發展為金融公司。”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或許同樣不能否認相關部門在小貸轉村鎮銀行上的努力。安信證券介紹到,銀監會實際上做了一定程度的讓步,堅持銀行作為主發起人,但其他股東可與之并列成為第一大股東,股權比例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