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偵破5起非法占用林地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2名
本報湘潭訊(記者 劉炬 通訊員 謝志斌 彭堅)非法占用60.1畝國家重點公益林地,用來建別墅和高爾夫練習場;為了非法開采鐵礦石,嚴重破壞、損毀植被林地106.7畝。昨日,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通報了5起由省森林公安局掛牌督辦的非法占用林地案,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名,追繳違法所得近300萬元,收繳涉案車輛6臺。
湘潭市森林公安局局長李志勇說,國家重點公益林地和基本農田一樣,都是不可觸碰的“生命紅線”。他介紹說,今年年初,湘潭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后,經過幾個月的調查,發現雨湖區響塘鄉境內破壞林地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十分猖獗。
從今年5月以來,湘潭市森林公安局經過3個多月的努力,成功破獲了雨湖區響塘鄉栲木片石場、方石村鳳凰礦業有限公司、小荊村鳳凰礦業小荊礦區、湖南海龍山莊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刑事案件4起和白沖片石場非法占用林地行政案件1起,查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2名。其中刑事案件查獲犯罪嫌疑人9名,刑事拘留6人,取保候審3人,目前即將移送起訴;行政案件查獲違法人員3名,作出責令其一個月內恢復原狀,并給予相應的罰款。
據統計,這5家企業長期非法占用林地采礦,開辦片石場,修建高爾夫練習場、道路及建筑,共計破壞林地面積273.5畝,其中國家重點公益林地166.8畝,有的還造成嚴重的水土流失和山體滑坡,給湘潭林業資源和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的破壞。
湖南海龍山莊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政府簽訂為期30年的柴山水庫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承租合同,由謝某和其妻官某共同開發。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許可手續的情況下,該公司違規占用林地修建別墅、仿古長城、高爾夫練習場、廟宇、道路、辦公樓,大量毀壞林地,經鑒定,海龍山莊違法占用林地面積60.1畝,屬國家重點公益林地。
案件1
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
栲木片石場非法占用林地案
犯罪嫌疑人李某、顏某于2010年9月開始投資600余萬元購買碎石機等大型機械,在原有老片石洞子的基礎上非法占用林地開采、加工片石,銷往高速公路及市內各片石工地,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非法占用林地開辦片石場,造成林地大面積破壞,經鑒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積35.2畝。
案件2
雨湖區響塘鄉方石村
鳳凰礦業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
犯罪嫌疑人吳某于2005年12月在湘潭市國土局礦產科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在沒有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吳某伙同其他四人于2006年5月至2010年10月在方石村開始采鐵礦,后轉讓給粟某、潘某繼續經營,被毀林地面積經鑒定為66.1畝。吳某后來將鳳凰礦業小荊礦區礦山轉讓給賈某、張某、劉某(三人另案處理)經營,導致小荊村和碑頭村交界處林地面積被毀壞達106.7畝。
案件3
鳳凰礦業小荊工區
非法占用林地案
2007年5月,犯罪嫌疑人賈某、劉某、張某以30萬元價格從鳳凰礦業法人代表吳某手上購買下鳳凰礦業小荊礦區的開采權開采褐鐵礦石,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鳳凰礦業小荊礦區在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小荊村及碑頭村交界處非法占用林地采礦工作。經鑒定鳳凰礦業小荊工區非法占用林地面積為106.7畝,所有破壞林地均為國家重點公益林地。
案件4
湖南海龍山莊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非法占用林地案
經偵查白沖片石場系楊某、劉某、周某3人共同出資110萬,合伙經營。2010年9月以來,白沖片石場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進行片石開采、運輸、銷售至今,經鑒定非法占用林地面積5.4畝。因未達到刑事立案標準,湘潭市森林公安局于今年5月撤銷案件,但責令其一個月內恢復原狀,并處共計89910元罰款。
案件5
雨湖區響塘鄉
白沖片石場非法占用林地案(行政處罰)
湖南海龍山莊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與湘潭市雨湖區響塘鄉政府簽訂為期30年的柴山水庫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承租合同,由謝某和其妻官某共同開發。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許可手續的情況下,湖南海龍山莊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違規占用林地修建別墅、仿古長城、高爾夫練習場、廟宇、道路、辦公樓,大量毀壞林地,經鑒定,該公司違法占用林地面積60.1畝,屬國家重點公益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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